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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河南省方城縣招聘教師工作實施方案

          時間:2011-07-07 06:53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河南省方城縣2011年公開招聘教師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做好中小學教師補充工作的通知》(教師[2009] 2號)和《關于建立和完善中小學教師補充長效機制的意見》(宛政辦[2010]122號)精神,結合我縣中小學教師實際情況,經縣政府研究同意,2011年我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115名,其中高中教師9名(含免費師范生計劃1名),小學教師106名。現就做好招聘工作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建設高素質教師隊伍、促進畢業生就業為目標,公開招聘大中專畢業生到中小學任教,逐步解決我縣中小學師資總量不足和結構不合理問題,進一步提高全縣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和教育質量。
            二、招聘原則  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和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根據考試成績和體檢、考核情況擇優聘用。
            三、招聘崗位和去向  1、普通高中教師9名(含免費師范生計劃1名)。其中英語2名,地理2名,生物3名,政治1名,物理1名。
            聘用以后,由縣教體局統一分配到縣一、五高中。
            2、小學教師106名。其中語文25名,數學25名,英語25名,體育5名,音樂10名,美術10名,信息技術6名。
           

            聘用以后,由縣教體局統一分配到缺編鄉鎮。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和道德品行。
            2、熱愛方城教育事業,愿意履行人民教師的職責,服從組織分配,遵守單位工作紀律。
            3、五官端正、身體健康。
            (二)學歷條件
            高中教師必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學歷,專業一致或相近。
            小學教師必須具有全日制普通中等專業學校中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一致或相近。
            (三)資格條件
            1、年齡在30歲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2004年以來一直在我縣中小學教學崗位上工作但未辦工資卡的14名遺留人員年齡放寬到35歲。
            2、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研究生、應屆本科畢業生不受此限制)。
            3、報考小學教師必須是方城戶籍(在我縣支教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中專畢業生不受此限制)。
            4、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和聘用:
            (1)我縣教師進修研究生畢業,現仍保留編制的;
            (2)曾經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行政拘留等或正被立案審查的;
            (3)曾經參與過×××等邪教組織的;
            (4)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5)曾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6)其他不適合在教育崗位工作的。
            (四)照顧對象
            1、根據上級“三支一扶”工作文件精神,在我縣支教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中專畢業生筆試和面試各加5分。
            2、根據方政紀﹝2007﹞1號紀要精神,2004年以來一直在我縣中小學校教學崗位上工作但未辦工資卡的14名遺留人員筆試和面試各加5分。
            五、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
          2011年7月6日至2011年7月10日。
            (二)報名地點:方城縣人事考務中心。
            (三)報名所需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就業報到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報考小學教師者還需提供戶口薄原件和復印件1份。
            復印件統一使用A4紙。
            (四)報名程序
            1、現場報名。并根據有關規定交納報名考務費 100元,圖像信息采集費12元,進入面試人員另交面試考務費40元。
            2、填寫《方城縣2011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
            (五)資格審查:由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于考試聘用的全過程,凡發現應聘者與招聘條件不符的以及有弄虛作假情況的將取消資格。報名與參加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六)領取準考證時間及地點:2011年7月14日到報名處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七)如果某學科報考人數低于招聘計劃數1.5倍的,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該學科招聘計劃予以調整,以增強招聘工作的公平性,保證所招聘教師的數量和質量。
            六、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兩個環節(高中教師不進行筆試)。
            (一)筆試 (滿分100分)
            1、筆試內容:教育學、心理學、新課程理念以及擔任小學教師應具備的相關知識,筆試內容注重應聘者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和教師基本技能的測試。
            2、試卷的命制:筆試試卷委托市級以上具有考務資格的機構命制。
            3、筆試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
            4、結果公布:筆試結果于2011年 7月 18日在方城教育信息網和報名處進行公布。
            (二)面試 (滿分100分)
            1、面試人員的確定:高中教師按實際報名人數確定;小學教師根據應聘者所報考崗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分學科崗位設置數1:1.5的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員。若出現進入面試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同時參加面試。
            2、面試形式:試講。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學科知識、教師基本素養、語言表達能力、儀表舉止等。具體內容和辦法于2011年7月18日在方城教育信息網和報名處進行公布。
            3、領取面試通知單時間及地點:2011年7月25日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到報名處領取。
            4、面試時間及地點:見面試通知單。
            5、結果公布:面試成績在方城教育信息網和報名處進行公布。
            七、體檢  體檢標準按照《河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試行)》,由縣招聘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
            (一)體檢人員的確定:
            1、高中教師:在面試成績及格分以上人員中,以分學科崗位設置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體檢人員。
            2、小學教師:按照應聘者筆試和面試總成績,以分學科崗位設置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體檢人員。若筆試和面試總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
            (二)體檢時間及地點:于2011年8月5日在方城教育信息網和報名處進行公布。
            八、考核與公示  考核參照《河南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試行)》的規定進行。對考核合格人員進行公示。
            九、聘用  公示無異議后,對擬聘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培訓合格者,按照中共河南省委組織部、河南省人事廳、河南省編辦、河南省財政廳《關于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實行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豫人〔2007〕55號)的規定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事業單位新進人員管理辦法辦理相關手續,并在縣人才中心辦理人事代理手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任。
            十、組織保障  為確保我縣今年招聘教師工作的順利進行,縣政府成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白振國 縣委常委、縣政府常務副縣長
            副組長:夏天俊
           縣政府副縣長
            李國奇
           縣政府黨組成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成
           員:史鎖乾 縣教育體育局局長
            魯克蓮
           縣紀委副書記
            褚松濤
           縣財政局局長
            熊軍祥
           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張文久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郭好斌
           縣教育體育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史鎖乾
           縣教育體育局局長(兼)
            副
           主 任:張文久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兼)
            陸文禮
           縣監察局副局長
            郭好斌
           縣教育體育局副局長(兼)
            蘇
           軍 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
            郭新國
           縣財政局副局長
            宋
           珊 縣人事考務中心主任
            李明立
           縣人才中心主任
            辦公地點設在縣教體局。
            十一、有關要求  公開招聘教師工作是推進 我縣教育科學發展和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是推動教育質量建設的根本保證,各相關單位和人員要以對人才負責、對教育事業負責、對社會負責的態度,嚴格遵守人事工作紀律,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陽光操作,全面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在招聘工作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對違反規定的人員,一 經查實,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十二、聯系方式  報名咨詢電話:縣人事考務中心0377-65076736
            縣教體局人事股0377-67215380
            方城教育信息網網址:http://fc.nyedu.net  十三、本實施方案由方城縣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相關政策處理。
                                            方城縣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二0一一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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