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則
1、實行“按需設崗、公開招聘、平等競爭、擇優聘任”選拔原則; 2、執行“合同管理、嚴格考核”的管理制度。 二、組織機構
1、成立普教中心教師招聘委員會。 教師招聘委員會主任:韓虹 教師招聘委員會成員:①湖南大學人事處、監察處、校工會代表3人;②普教中心及中小幼黨政一把手共7人;③中小幼校內外專家代表4~8人,學生代表1人。 2、建立中小幼校外專家庫(至少30人)。 3、制訂普教中心教師招聘工作規程,明確教師招聘工作流程及要求。 三、招聘崗位情況
中學教師6人:語文2人,數學1人,英語2人、歷史1人。 四、招聘條件
1、應聘者熱愛黨的教育事業,善于團結合作,有良好的敬業精神、服務意識、奉獻精神,有扎實的專業素養、先進的教育教學理念;身體健康。 2、應聘者應有教師資格證書。應聘語文、英語教師要求普通話水平達到二甲,其他學科應達到二乙。應聘者的計算機應用能力均應達中級及以上水平或取得計算機應用能力兩個模塊合格證書。 3、中學教師:具有全日制師范類本科以上學歷。中學一級教師以上職稱者應在35歲以下;高中教師應有高中畢業班教學經驗;在省級重點中學工作過的學科帶頭人和優秀班主任、國家及省市級骨干教師、特級教師、高級職稱者優先。 4、英語學科教師:要求通過英語專業八級,英語口語流利、語音純正,兼修第二外語,同等條件下其二外選修日語、韓語、德語小語種者優先。 五、招聘時間
1、報名時間:2011年5月20日~5月30日 2、報名地點:湖大普教中心辦公室 3、考試方式:分筆試、試教和面試三種 4、報名材料公示時間:6月1日~9日 5、筆試時間:2011年6月10日 6、試講時間:另行通知 7、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六、招聘程序
1、湖南大學人力資源處和普教中心根據實際情況,面向社會發布招聘信息,應聘者將有關個人資料(個人簡歷、畢業證、學位證、等級證、獲獎證書、論文發表情況等)于5月30日前交湖南大學普教中心辦公室。 2、核實應聘者基本信息。 3、公示應聘者基本信息。 4、應聘者參加筆試,原則上筆試成績達80%卷面分數者可入圍。 5、筆試入圍者參加試講,普教中心教師招聘委員會成員聽取試講。 6、試講入圍者參加面試,普教中心教師招聘委員會主持面試。 7、普教中心教師招聘委員會公示招聘結果一周。 8、擬聘人員體檢(定點醫院)。 9、普教中心向校人力資源處上報審批招聘教師名單。 10、按相關法律簽訂聘用合同。 七、聘用教師的待遇
1、招聘教師享受湖大附中同級同類人員按國家規定發放的工資、津貼和獎勵。 2.招聘教師的職級、年度考核、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資晉升等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與湖大附中同級同類人員相同。 3.招聘教師享有湖大附中在職職工同等的工作、學習權利。 4.招聘教師享有湖大附中在職職工同等的探親假、寒暑假、婚假等法定假期。 5.招聘教師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待遇,由湖大附中和招聘教師本人共同按國家規定的比例向社會保險機構交納。 八、招聘工作程序
九、招聘教師考核安排
湖南大學普教中心
2011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