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1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應聘者應具備的公共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在28周歲以內(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崗位、名額、學歷、專業要求
(一)應聘者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關學歷。
(二)招聘單位、名額、學歷、專業要求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為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政審、聘用。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1年5月27日至6月3日。
2、報名地點:縣人保局人事考試中心(市政大樓411室)
3、報名須帶材料:個人身份證或戶口簿、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由鄉鎮計生辦開具并由縣人口計生委審定的計生證明或未婚證明、本人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2張。
4、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如發現同時報考二個或二個以上崗位的,報名無效。
5、經資格審查后符合條件的應聘人數與招聘人數的比例應不低于3:1,達不到這一比例的,減少該崗位的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6、報考費:按200元/人收取。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縣人保局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共同負責。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凡發現考生與公告職位所要求的招聘資格條件不符的,即取消其招聘資格。
(三)筆試
1、領筆試準考證時間:6月 11日上午。
2、筆試時間:6月12日上午9:00-11:30。
3、筆試地點:尋烏縣實驗小學。
4、筆試內容: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總分100分,占總成績的60%。
5、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招聘名額1:2的比例確定入闈面試對象(與入闈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一并列入)。
(四)面試
1、面試方式:參照公務員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2、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總分100分,占總成績的40%。根據筆試、面試成績經加權得出總成績,按招聘名額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入闈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列入)。
(五)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額按總成績依次遞補。
(六)政審
政審由人保局和有關主管部門共同負責,政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額按總成績依次遞補。
(七)聘用
擬聘對象報縣人事協調領導小組同意后,到人保局辦理聘用等相關手續。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人員實行人事代理,享受規定待遇。
本公告由尋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97-2852578
尋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O一一年五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