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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江西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公告

          時間:2011-05-16 10:24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根據《江西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的實施辦法(試行)》,2011年全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即將開始。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數量
          全省2011年計劃選聘1447名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按相關比例分配到各設區市(見附件1)。
          二、選聘對象
          本次選聘對象為30歲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應屆和往屆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2011年7月9日以前入黨)。
          三、選聘去向和任職
          對選聘到村任職的大學生,由各設區市委組織部派遣至縣(市、區),由各縣(市、區)委組織部落實到具體的任職村。
          選聘的高校畢業生是中共正式黨員的,一般安排擔任村黨組織書記助理職務;是中共預備黨員的,一般安排擔任村委會主任助理職務。
          四、選聘程序
          選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和德才兼備的原則,通過自愿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決定聘用、崗前培訓和簽訂聘任合同等程序進行。
          五、考試報名辦法
          網上免費自愿報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直接登錄江西人事考試網(www.jxpta.com)報名,選擇填報一個志愿服務的設區市。網上報名時間為2011年5月23日9:00至5月27日17:00(具體報名辦法見附件2)。報名時,考生應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凡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一經發現,即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網上報名期間,各設區市委組織部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表在24小時內進行網上資格審查,確認通過與否。
          筆試時間2011年6月11日下午14:00-16:00。筆試科目為《大學生村干部基礎知識》,內容包括時事政治、黨的基本知識、有關農村政策及公共基礎知識。全部為客觀性試題,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限為120分鐘。筆試工作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考試中心組織,各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所轄區考務工作,考點在設區市所在地設置。
          筆試成績于6月24日在江西人事考試網公布,同時公布入闈面試人員名單和面試時間。考生可憑身份證號查詢筆試成績。
          筆試結束后,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根據情況劃定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者,方可按筆試成績排序進入面試。各設區市委組織部根據考生筆試成績按1:1.5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入闈人員名單,入闈人員中最后一名出現并列的,并列人員一同入闈。筆試合格人數不足面試人數的,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對選聘名額進行適當調劑。面試由各設區市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進入面試范圍的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或學校證明)、《2011年江西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考試資格復審表》(見附件3)、黨員證明信,已有工作單位的往屆畢業生還須提供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由各設區市委組織部進行資格復審,對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
          面試結束后,由各設區市委組織部按照筆試與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為考試總成績,并根據考試總成績,按選聘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對象。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空缺,由各設區市委組織部審核后,按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待遇保障政策
          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為“村級組織特設崗位”人員,系非公務員身份,日常管理及服務工作主要由鄉鎮黨委、政府負責。黨組織關系轉至所在村。選聘的高校畢業生在村工作期限為2年。確定選聘對象后,縣(市、區)委組織部與選聘人員簽訂聘任合同。
          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在村任職期間,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辦理人身意外傷害商業保險;工作、生活補貼和保險費用標準為每人每年1.8萬元,一次性安置費按每人2000元發放。
          2、聘期工作表現良好、期滿考核合格的,3年內報考碩士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3、從2011年起,每年拿出全省公務員考錄計劃的10%—15%,面向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定向考錄。在縣、鄉公務員崗位表現突出的,可以調入市以上機關工作。
          4、省、市組織選調生統一招考,原則上定向招錄在村任職期滿、考核合格的選聘高校畢業生。
          5、省、市定期定向選拔在村任職期滿、工作突出、考核優秀的選聘高校畢業生進入鄉鎮領導班子。
          6、在村任職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自愿留在農村基層工作的,由縣(市、區)委組織部會同有關部門辦理接收手續,根據實際情況,一般招聘到鄉鎮基層事業單位。
          7、被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正式錄用(聘用)后,在村任職工作時間可計算工齡、社會保險繳費年限。在職考生(含已實行人事、擇業代理或在勞動部門辦理了用工手續的)可連續計算工齡。
          8、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聘用期滿后,經組織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繼續聘任。不再續聘、進入市場就業的,有關部門應協助推薦就業。自主創業的,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免交登記類、管理類和證照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可享受小額貸款擔保或貼息等有關政策。
          聘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高校畢業生,不享受以上2—8項待遇和保障政策,不再繼續聘任,另行自謀職業。
          熱忱歡迎德才素質好、有志于在農村工作的廣大高校畢業生踴躍報名應聘。符合條件、有意應聘的高校畢業生,可登陸《江西人事考試網》報名(咨詢電話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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