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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江西省上猶縣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時間:2011-05-18 12:16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92號)精神,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面向上猶籍(緊缺職位不限)大專以上畢業生公開招聘60名同志到事業單位工作,為切實搞好公開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單位:縣鄉鎮部分事業單位
            二、招聘范圍及名額
            (一)范圍
            應歷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統招大專以上畢業生(除鄉鎮林管站技術人員017號職位限縣內林場職工報考、學歷放寬至中專外,其余職位在編在職人員不得報考)。
            (二)名額
            全縣共計招聘60人(詳見職位表),其中:
            1、鄉鎮事業站所人員38人;
            2、縣交通運輸局所屬事業單位職員3名(自收自支);
            3、縣農業和糧食局所屬事業單位技術人員2名;
            4、縣水保局所屬事業單位職員2名(自收自支);
            5、縣房地產管理局所屬單位技術人員3名;
            6、工業園管委會職員3名;
            7、縣審計局所屬事業單位職員3名;
            8、縣人社局所屬事業單位職員2名;
            9、縣水利局所屬事業單位技術人員2名;
            10、縣城管局所屬事業單位技術人員2名。
            三、招聘人員條件
            1、學歷、年齡條件。具有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部分職位放寬至中專)以上學歷,年齡在28周歲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31周歲(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鄉鎮林管站技術人員017號職位學歷放寬至中專、年齡放寬至40周歲以下(即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除部分緊缺專業招聘職位允許外縣考生報考外,其余招聘職位限上猶籍考生報考。本人、配偶或父母只要有一方戶口關系在上猶縣一周年以上即可認定為上猶籍。戶口關系認定時間截止2011年3月31日。
            3、品行端正,政治品德好,遵紀守法,無違法犯罪記錄,紀檢、監察機關或司法機關立案審查尚未結案人員不得報考;
            4、無依法應當實行任職回避之情形;
            5、鄉鎮事業站所職員022號職位專業不作限制,其余職位應考人員應符合招聘職位所需專業等相關條件,招聘職位所需專業按江西省2011年度公務員招考專業分類目錄執行,詳見職位表。
            6、對下列情況給予筆試加分優惠,考生加分10分封頂:
            ①碩士學位研究生加5分;
            ②農村已扎二女戶(含已扎一女戶)子女考生憑縣人口計生委證明加5分;
            ③對報考戶籍不限職位的上猶籍考生加5分;
            ④人口學院(校)或其他院校人口專業報考鄉鎮計生服務所管理職員職位加5分;
            ⑤招考鄉鎮計生服務中心醫師職位,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的加5分,取得助理醫師資格證的加3分。
            四、實施單位: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相關單位
            五、監督單位:縣紀委、監察局
            六、報名
            1、公告:本方案經批準后在上猶縣人民政府網等媒體公告7天以上
            2、報名時間:6月21日—6月23日。
            3、報名地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股(縣行政中心146室),電話:8538091,聯系人:陳榮龍。
            4、需交材料:
            ①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戶口簿、當地縣級計生部門提供的計劃生育情況證明(已婚人員提供)和加分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張。2011年大中專畢業生暫未領取畢業證、報到證者,應提供畢業學校開具的學歷、專業證明。
            ②上猶縣2011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報名登記表(可從上猶縣人民政府網下載打印后上交)。
            5、每人限報1個職位。招聘名額與報考人數須達到1:3比例方可開考(部分緊缺職位適當放寬),否則相應減少招聘名額或取消該職位考試。
            本次招聘要求現場報名,不接受電話、信函和網上報名。
            七、資格審查
            1、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縣編委辦、縣教育局、縣紀委、監察局、縣計生委等部門抽調人員組成資格審查組,對報名者資格進行審查及加分,資格審查和加分情況將在上猶縣人民政府網公示7天。
            2、資格審查工作結束后再上交的有關材料,一律視為無效材料。
            3、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凡違反考試紀律及不符合招聘人員條件的,一律取消其招聘資格。
            4、資格審查結束后發放準考證。
            八、筆試
            筆試分值100分,筆試時間 7月6日(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及時事政治。筆試閱卷后公布筆試成績及入闈面試名單。
            按招聘名額1:1.5比例,依據加分及筆試成績之和折算60%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闈參加面試名單,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入闈參加面試。
            九、面試
            7月15日舉行面試,面試分值100分,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統一試題,每位考生面試時間10分鐘;考官由招聘領導小組在面試前臨時確定。面試日上午8:30以前由監督人員組織抽簽確定考生面試順序。總成績按筆試(含加分)60%、面試40%之和計算。
            面試結束后公布考生總成績和體檢人員名單及體檢的時間、地點、要求,體檢人員名單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優者為先。
            十、體檢
            體檢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衛生局統一組織,費用自理。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執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體檢不合格所缺名額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十一、公示
            將擬聘人員名單在上猶縣人民政府網等媒體公示一個星期(具體時間另定)。
            十二、招聘崗位選擇
            鄉鎮事業單位職位捆綁招聘,擬聘人員名單在上猶縣人民政府網等媒體公示一個星期以后無異議的,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由考生自行選擇具體崗位。
            十三、確定招聘人員
            招聘領導小組對擬招聘人員有關材料進行審查,并確定正式招聘人員名單,報縣政府批準后辦理有關聘用手續。
            十四、待遇
            錄聘人員見習期半年,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人員見習期待遇;見習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享受事業單位正式人員同等待遇,試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鄉鎮林管站技術人員017號職位不實行見習期)。聘用人員一律實行人事代理,由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正式聘用合同。正式聘用人員從辦理聘用手續之日起計算,至少應在本縣所屬單位服務3周年。
            十五、成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略
            附:1、上猶縣2011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職位表
            2、上猶縣2011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報名登記表
            上猶縣2011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領導小組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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