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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東省屬事業單位初級專業技術崗位和管理崗位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時間:2011-04-21 00:02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根據省屬事業單位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按照《關于2011年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現將2011年省屬事業單位初級專業技術崗位和管理崗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四)崗位要求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年齡在40周歲(1971年4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并具有山東省常住戶口(全日制普通高校擇業期內未就業的本科以上畢業生不受生源地限制);
            (六)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屬在職人員應聘的,其工作單位應在山東。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不能應聘;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招聘崗位對工作經歷有明確要求的,應聘人員需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以2011年7月31日為截止日期。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11年4月24日9:00-28日16:00
            查詢時間:2011年4月24日11:00-29日16:00
            報名網址: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www.sdhrss.gov.cn)、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www.rsks.sdrs.gov.cn)
            應聘人員登錄指定的報名網站,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待審核期內可修改報名信息,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待審核期為2小時,自完成提交報名信息算起。報名時間截止后,招聘單位不受待審核期限制,可直接進行審核。報名一經招聘單位初審通過,不能更改。應聘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應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2、單位初審
            初審時間:2011年4月24日11:00-4月29日12:00
            招聘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節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單位的網上報名情況,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審核,并在網上公布初審結果。對具備報名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應聘條件而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內容,并退回應聘人員補充。如招聘單位在待審核期滿后48小時內,未對報名信息進行處理,則視為初審通過。網上報名期間,招聘單位公布的咨詢電話應安排專人值班,提供咨詢服務。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招聘單位應留存應聘人員的報名信息,以供資格審查時參考。
            3、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11年4月24日11:00-29日16:00
            應聘人員在待審核期滿后至查詢截止時間前登錄網站,查詢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www.rsks.sdrs.gov.cn)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繳費成功后,下載打印《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以備參加面試時使用),并于2011年5月15日-21日登錄該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根據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應聘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在招聘單位審核通過后,于4月28日-29日(8:30-11:30;13:00-16:00)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山東省人事考試中心(濟南市燕子山路2號)辦理減免考務費審核確認手續。審核成功后,考生確認完成。
            符合加分條件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在招聘單位審核通過,網上繳費確認完成后,下載填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加分資格審核登記表》,于5月4日-5日(8:30-11:30;13:00-16:00)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招聘單位指定的地點辦理加分審核手續,地點詳見《2011年省屬事業單位初級專業技術崗位和管理崗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加分審核完成后,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將加分人員信息匯總,按程序于5月6日前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統一面向社會公示。公示7日無異議后,實施加分。已享受優惠政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報名結束后,對應聘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原則上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以上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計劃。
            (二)資格審查
            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需按招聘崗位的要求,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及《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張。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聘的,提交身份證、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并能夠正常畢業。其他人員應聘的,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在2011年4月24日之前取得)、身份證、戶口簿;在職人員應聘的,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對出具同意應聘介紹信確有困難的在職人員,經招聘單位同意,可在體檢和考核時提供。取得面試資格的應聘人員在面試前3天仍未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三、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考試根據專業不同分為綜合、衛生和教育三大類,各類均考一科。綜合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省情省況等基礎性知識和綜合寫作;衛生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醫藥衛生專業基礎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40%和60%,專業基礎知識部分按醫療、藥學、檢驗、中醫、護理五類分別命題;教育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教學基礎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40%和60%。筆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成績。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根據應聘人數和考試情況確定。
            筆試采取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2011年5月22日上午8:30-11:00
            (二)面試
            面試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的指導下,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自行組織實施。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根據招聘計劃和招聘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選。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達不到規定招聘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確定后,按規定程序面向社會公布。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確定進入考核體檢范圍人選。面試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可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達到分數線的進入考核體檢范圍。同一招聘計劃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
            四、考核體檢
            按照招聘崗位,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數1.2倍的比例,確定進入考核體檢范圍人選,并依次等額組織考核體檢。對考核、體檢不合格人員造成的空缺,可從其他進入同一崗位考核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根據實際需要,既可先進行考核也可先組織體檢。體檢原則上應在省級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相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招聘單位應成立考核工作小組,具體負責考核工作。考核可采取多種方式進行,應側重于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考核小組要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核對象,并寫出書面考核意見。考核、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五、聘用
            經考試、考核、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統一組織公示。公示7日無異議的,由聘用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備案。符合聘用條件的,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憑《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計劃及招聘崗位
            具體計劃、招聘崗位及條件要求見附件。
            七、其他
            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輔導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附件:1、2011年省屬事業單位初級專業技術崗位和管理崗位公開招聘應聘須知
               2、2011年省屬事業單位初級專業技術崗位和管理崗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
               3、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加分資格審核登記表

          中共山東省委組織部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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