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濟南船舶檢驗局系省交通運輸廳報經省編委批準,于2002年正式組建的處級事業單位。內設綜合科、營運檢驗科、建造檢驗科、質量管理科,下設濰坊、東營兩個分局,負責濟南、濰坊、淄博、泰安、萊蕪、德州、聊城、菏澤、濱州、東營10市行政區域內的船舶法定檢驗工作。
根據《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魯人發〔2006〕23號)、《關于省屬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魯人發〔2007〕22號)規定,按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11年度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2011〕22號)要求,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中級崗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崗位和數量 見附件《省濟南船舶檢驗局2011年公開招聘崗位匯總表》。 二、招聘條件 1、具有山東省省內常住戶口,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具有工程系列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 3、從事船舶工程(船體)專業,擁有修造船技術管理或船舶設計五年以上工作經歷。 三、組織方式和時間安排 (一)招聘信息發布 招聘信息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后,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www.sdhrss.gov.cn)上公布。 (二)報名方式 應聘人員將個人個人簡歷、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及專業技術資格證復印件郵寄省濟南船舶檢驗局綜合科;屬在職人員的,需另外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如確有困難,可在體檢和考核時提供。報名時間從信息發布之日起到6月2日止。 (三)資格審查 根據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符合條件人員。對符合條件的人員進行電話通知。筆試時攜帶以上證明材料原件及兩張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資格審查合格人員于報名結束后7天內電話通知到本人。 報名結束經資格審查后,對應聘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招聘崗位,原則上取消招聘計劃。 (四)專業內容與方法 1、專業筆試 主要考核應聘人員船舶工程專業相關知識和圖紙審核能力,無參考教材。筆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成績。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省濟南船舶檢驗局根據應聘人數和考試情況確定。專業筆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電話通知。 根據專業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排名,以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依次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達不到規定招聘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取消招聘計劃。 2、面試 面試采用答辯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素質、理論基礎、思維能力、應變能力、及語言表達方面等內容。應聘人員的面試時間每人30分鐘,由考官當場評判,采取每個測評要素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后百分制計算平均成績的辦法,確定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面試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達到分數線的應聘人員進入考核體檢范圍。同一招聘計劃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的,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核總成績,確定進入考核體檢范圍人選。 (五)考核體檢 根據總成績,按照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數1.2倍的比例,確定進入考核、體檢范圍的人選。考核小組秉承實事求是的工作態度,通過查閱檔案、核對身份、個別談話等方式進行,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考核對象,并出具書面考核意見。 考核結束后,憑省濟南船舶檢驗局通知到省級醫院參加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六)公示 考核體檢合格后,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組織公示,公示期為7天。 (七)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由省濟南船舶檢驗局提出聘用意見,8月底前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后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試用期六個月。 未盡事宜,參照《關于2011年度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的相關規定執行。 四、聯系方式 地址:濟南市千佛山西路10號南樓二樓 (山東省濟南船舶檢驗局綜合科) 郵政編碼:250014 聯系電話:0531-82966626 聯系人:黃平 郵箱:jncjj@126.com 山東省交通運輸廳 二O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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