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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山東省平陰縣教體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簡章(2)

          時間:2011-05-30 00:25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由我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指 2007年、2008年、2009年招募和選派)、考核合格,此次參加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筆試成績加10分。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被招聘 (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經審核確認,對符合筆試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在平陰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ww.pingyin.gov.cn)公示無異議后實施加分。
          筆試設最低合格分數線,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招聘計劃和考試情況,確定各學段招聘學科的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
          (二)面試
          面試由縣教體局和縣人社局共同組織,對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根據筆試總成績,對學前教育學科按招聘計劃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 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對其他招聘學科按各學段招聘學科招聘計劃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各學段招聘學科的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采取只進行試講或 試講加技能操作的方式進行,各學段招聘學科的面試方式詳見《平陰縣2011年教體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匯總表》(附件2)。
          面試成績由考官當場評判,采取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后綜合計算平均成績的辦法,確定報考人員面試成績。面試成績滿分為 100分(進行試講加技能操作的崗位,試講和技能操作各占50分),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成績。面試現場設社會監督席,派駐社會監督員在面試現場,對面試過程、評分過程進行監督。
          面試的具體事宜另行通知,參照公務員面試收費標準,參加面試人員需交納面試考務費70元。
          (三)成績計算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報考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各學段招聘學科的名次排序。考試總成績并列的,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各學段招聘學科的名次排序,若面試成績也相同,則對成績并列人員再組織進行面試,確定最終排名(在體檢考核 時,因棄權或體檢不合格造成的人員空缺,遞補人員出現考試總成績并列時,也按上述辦法等額遞補)。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五、體檢和考核
          根據各學段招聘學科的考試總成績排名,按各學段招聘學科的招聘人數依次等額確定體檢考核對象。由縣教體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 自理,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體檢醫院要出具體檢合格或不合格的書面體檢結論。對體檢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和縣教體局組織進行考核,主要考核應聘者的報考資格條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等,縣教體局要對被考核者出具考核合格或不合格的書面意見。
          因棄權或體檢考核不合格出現的缺額,按各學段招聘學科考試總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后,再組織進行體檢考核。
          六、挑選單位
          體檢考核合格人員,按各學段招聘學科考試總成績排名,依次挑選該學段學科的具體招聘單位,確定擬聘用人員。挑選單位結束后,因放棄挑選造成的缺額,按各學段招聘學科考試總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后,再進行體檢考核。
          七、聘用和公示
          對體檢考核合格和挑選單位后的擬聘用人員,在平陰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ww.pingyin.gov.cn)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由縣教 體局提出聘用意見,填寫《事業單位招聘人員情況匯總表》和《事業單位招聘人員登記表》,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報批或備案。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發給《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憑本通知書辦理派遣、調動、聘用等手續。截止2011年7月31日,受聘人員未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的,取消其聘 用資格。受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未辦理就業手續或未到單位報到工作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招聘到鄉鎮教育機構的,同時與用人單位簽訂服務協議,服務期為5年,期間不 得調動和參加相關招考招聘(上級有明確規定的除外)。聘用人員實行人事代理制,人事檔案由招聘單位委托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進行代理。
          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和縣教體局對受聘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 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受聘人員為未就業畢業生的,試用期可以延長至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
          八、信息發布和其他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簡章、成績、公示等有關信息通過平陰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ww.pingyin.gov.cn)進行發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咨詢電話:縣教體局0531-83101609,縣人社局0531-87885887。監督電話:縣監察局0531-87883716。
          本簡章由平陰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平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平陰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平 陰 縣 教 育 體 育 局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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