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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棗莊市臺兒莊區2011年區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時間:2011-07-21 06:55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根據我區區直事業單位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按照《棗莊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室字[2007]32號)的規定和要求,經區委、區政府同意,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確定采取公開考試、嚴格考核、平等競爭、擇優聘用的方法,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和職位

          2011年我區區直事業單位計劃招聘161人,其中面向全國公開招聘的緊缺急需職位48個(含專門用于招聘研究生的職位15個),面向本區公開招聘的職位113個(含定向招聘服務期滿的“服務基層項目”大學生職位4個)。

          部分不限專業或相同專業的職位合并招聘,待筆試、面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總成績和本人志愿分配到相應單位(從高分到低分挑選單位)。具體招聘單位、職位、人數、學歷及專業要求見《臺兒莊區2011年區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計劃表》。

          招聘計劃一經確定并向社會公布,未經區委、區政府批準,不得變更。

          二、招聘范圍和條件

          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二)面向本區公開招聘的職位只限臺兒莊區生源、或臺兒莊區常住戶口、或父母一方在臺兒莊區機關區屬企事業單位有正式工作(含市直雙管部門或單位),且檔案在我區管理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應聘;2010年及以前被區直高中聘用的代課教師(經區人社、教育部門備案)可應聘區直教育職位;檔案在我區管理的我區生源或在我區服務期滿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大學生“村官”等考核合格、3年內應聘的經相關主管部門審核合格后可應聘定向職位。

          (三)面向全國公開招聘的部分緊缺急需職位不受戶籍、生源地限制。

          (四)身體健康,年齡為18周歲至30周歲(1981718日至1993717日期間出生;2010年及以前被區直高中聘用的代課教師年齡放寬到35周歲(1976718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職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

          在讀的普通高校學生,現役軍人,已被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錄用的人員,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有作弊行為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應聘。根據《棗莊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第二十八條規定,應聘人員不能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與資格審查工作,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報名

          我區區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報名工作,采取統一時間、現場報名、現場收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 725日至29日。

          報名地點:區人力資源服務大廳(興中路7號,原勞動大廈1樓)。

          具體辦法是:

          應聘人員須攜帶本人學歷學位證書、就業派遣報到證(有工作單位的要出具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戶口簿、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到現場報名,應聘教育類職位的人員還應同時出具相應的任職職業資格證書。通過初審后,本人填寫《臺兒莊區2011年區直事業單位招聘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按招聘類別和職位報名應聘,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其中教育類職位僅限于師范類畢業生或取得相應崗位要求的教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應聘。報名時交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正面照片3張。

          根據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報名應聘人員應繳納筆試考務費每人每科40元。

          對檔案在我區管理的我區生源或在我區服務并服務期滿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考核合格、3年內應聘的),設定向招聘職位4個,不再實行加分政策。己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人員政策。“三支一扶”大學生和大學生“村官”辦理報名手續時,應提供以下材料:大學生“村官”出具由區委組織部考核認定、同意報名的證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學生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具的考核認定、同意報名的證明材料。

          2010年及以前被區直高中聘用的代課教師辦理報名手續時,還須同時提供用人單位與本人簽訂(經區教育主管部門鑒定)的聘用合同、人事代理合同及區教育局考核認定、同意報名的證明材料。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資格審查采取報名現場證件審查、檔案審查和網上學歷驗證等方式進行;在職人員報名的,還應提交由有用人管理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報名介紹信。

          報名結束后,各招聘職位報名人數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面向全國公開招聘的研究生職位不受報名比例的限制,當研究生職位的報名人員出現空缺時,該招聘計劃取消,并將該計劃追加到招聘相同專業的本科類職位。

          報考取消招聘計劃職位的報名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不改報其他職位的視為自動放棄。對弄虛作假、惡意報名,擾亂報名秩序或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考錄資格。

          經報名和資格審查,招聘職位計劃增減情況、定向招聘人員和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在臺兒莊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報名現場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天。公示結束后,應聘人員于201187日到報名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

          四、考試內容和辦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考兩科,每科滿分100分。其中綜合類職位考《公共基礎知識》和《申論》,按各占50%的比例計算筆試成績;教育類職位考《公共基礎知識》和《教育專業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公共基礎知識》占40%、《教育專業基礎知識》占60%的比例計算筆試成績;衛生類職位考《公共基礎知識》和《醫藥衛生專業基礎知識》,《公共基礎知識》占40%、《醫藥衛生專業基礎知識》占60%的比例計算筆試成績。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服務站的臨床醫生、檢驗醫生崗位參加衛生類職位的筆試。

          考試時間為89日,

          上午9:00—11:00    公共基礎知識

          14:00—16:00  申論;教育專業基礎知識;醫藥衛生專業基礎知識

          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結束后,根據招聘計劃和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面試人數按以下比例確定:招聘崗位核定計劃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達不到該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招聘計劃10-14人的,進入面試人員統一確定為28人),達不到該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二)面試

          面試在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的統一組織領導下,教育類由區教育局組織實施、綜合類(含衛生類)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應制定具體的面試實施方案,經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組織實施,區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區人武部武器裝備倉庫和區廣播電視局播音員職位的面試工作另行組織。

          面試采用百分制計分。對綜合類和衛生類職位的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對教育類職位的面試采取說課的方式。面試成績由考官當場評判,采取每個測評要素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后綜合計算平均成績的辦法,確定考生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在本場面試結束后由主考官當場向全體考生宣布。

          根據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面試人員應繳納考務費70元。

          考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根據考試總成績和招聘職位計劃,以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核和體檢的人員。對參加面試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職位,進入考核體檢范圍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考試進入考核體檢范圍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當總成績出現并列時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核人員,再次出現并列時追加招聘計劃。

          考試成績和擬考核人員名單,按規定程序通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報名現場向社會公布。

          五、考核和體檢

          進入考核范圍人員確定后,教育類和衛生類職位的擬考核人員由其主管部門負責組織考核,綜合類職位的擬考核人員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考核。考核內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工作表現、適應應聘職位基本職責要求的能力和應聘資格以及應回避的情況等。考核后,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考核合格人員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確定。考核或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所缺名額按確定進入考核范圍人員的辦法依次遞補。

          六、公示與錄用

          經考核、體檢合格,擬聘用人員名單按規定程序在區政府網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報名現場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舉報有問題影響錄用的,取消錄用資格,不再進行遞補。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簽發《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招聘單位填報聘用人員備案材料。

          七、錄用后的管理和待遇

          根據《棗莊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的規定,被聘用人員與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初次聘用合同期限3年),享受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待遇。被錄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按聘用合同規定,解除聘用關系。

          根據我區教育工作的實際需要,凡被棗莊三十九中、區實驗小學錄用的教師,由區教育局分配到農村基層學校任教1年,1年期滿后經考核合格方可回原聘用單位工作,不合格者解除聘用關系。

          八、監督和檢查

          為保證事業單位招聘工作的公平與公正,我區成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將及時向社會公開招聘單位及崗位、招聘條件、報名情況、考試成績、擬聘用人員等情況,并接受群眾監督。區事業單位招聘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紀檢(監察)部門,認真執行國家和省、市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的紀律和制度規定,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和報考者,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的有關規定處理。

          從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人員凡有《棗莊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室字[2007]32號)第二十八條規定情形的,應當回避。

          九、其它

          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通知由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咨詢電話:0632——6618359

          附件:臺兒莊區2011年區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計劃表

           

           

          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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