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冠縣2011年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工作需要,經縣委、縣政府同意,確定面向社會為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部分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政治素質高,組織紀律觀念強;
4、身體健康;
5、在冠縣人才交流中心或教育局已辦理報到登記手續而未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年齡不超過28周歲(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6、招聘單位對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招聘計劃和招聘職位
具體招聘計劃和招聘職位見附表
三、報名時間和方法
報名時間:2011年8月7日——8月1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30
報名地點:冠縣人才市場三樓教室。
報名方法:報名人員持身份證(原件)、畢業證(原件)、報到證或待聘證等材料辦理報名手續,報考縣直高中、縣直小學、鄉鎮中小學教師職位的還需提交教師資格證書,2007、2008、2009年由我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還需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的人員出具縣以上組織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人員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人事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人員出具共青團山東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報名時,要按照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針對本人實際,選擇一個職位,如實填寫《冠縣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和《報考人員承諾書》。報名登記表和承諾書經工作人員初審合格后,辦理繳費手續(考務費每科50元,照相費20元),并當場照相。
報名工作結束后,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將依據本人提供的報名信息對其進行資格復核,復核不合格的取消報考資格。對經復核最終確定的報考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2倍比例的職位,計劃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取消招聘計劃職位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定的時間內改報其他職位。報考人員于8月16日上午9點到人才市場領取準考證。
四、考試與資格審查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說課)。報考縣直高中、縣直小學、鄉鎮中小學教師職位的進行筆試和說課;報考醫學類和其他職位的進行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公共科目為《申論》,報考縣直高中、縣直小學、鄉鎮中小學教師職位的加試《教育心理學理論》,報考醫學類職位的加試《醫學基礎知識》,報考其他職位的加試《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每科滿分100分。
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為報考人員所考科目的成績之和。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由我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07年、2008年、2009年招募和選派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縣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筆試成績加10分。
縣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根據各類考生的筆試成績分類劃定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在確定的筆試合格分數線內,依據各職位招聘計劃,按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1.5的比例依次確定擬進入面試(說課)人員名單(合格人數少于招聘計劃1.5倍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擬面試或說課人員)。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職位,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
所有考生筆試成績和擬進入面試(說課)人員名單,由招聘領導小組進行張榜公布或登入冠縣人才網(www.sdgxrc.com)查詢。
(二)資格審查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擬進入面試(說課)的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由縣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人員,報縣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批準后,取消其面試或說課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職位空缺,按筆試成績的高低依次遞補。
面試與說課人員名單由招聘領導小組進行張榜公布或登入冠縣人才網(www.sdgxrc.com)查詢。
(三)面試與說課
面試與說課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見面試或說課通知單。
面試主要測評考生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和舉止儀表等。面試采用百分制計分,面試成績由考官當場評判,面試成績在本場面試結束后向考生集中宣布。
報考縣直高中、縣直小學、鄉鎮中小學教師職位的考生進行說課,說課內容從擬任學科的現行教材中指定。說課采用百分制計分,由專業教師進行現場評判,說課成績在本場說課結束后向考生集中宣布。
考試總成績為筆試成績和面試(說課)成績之和。
根據考試總成績,分職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擬考核體檢人員名單,對于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的高低確定。擬進入考核體檢范圍的人員名單由招聘領導小組張榜公布或登入冠縣人才網(www.sdgxrc.com)查詢。
五、考核與體檢
招聘領導小組抽調人員組成專門考核小組,對擬進入考核體檢范圍的人員進行考核,并組織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對因考核、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考核體檢而出現的空缺,按考試總成績的高低依次遞補(若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的高低確定),并對遞補人員進行考核、體檢。
六、聘用
經考核、體檢合格,擬確定的聘用人員,對報考縣直高中、縣直小學、鄉鎮中小學、鄉鎮衛生院及縣直部分事業單位的人員,根據報考職位,按照考試總成績(若考試總成績相同,則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選擇具體單位,其他人員按實際報考單位確定。所有擬聘用人員單位確定后,由招聘領導小組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無異議的,經招聘領導小組批準并報請縣領導同意后,由組織、編制、人社部門按公示單位辦理相關手續,同時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間,發給試用期工資。試用期滿合格者,履行聘用合同,并按規定轉正定級;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自謀職業。
七、組織實施
公開招聘在縣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縣紀委監察局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經發現嚴肅查處。同時,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作為社會監督員,對招聘工作進行監督,確保招聘工作的公開、公正、透明。
八、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人員不指定考試教材,也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試輔導,社會上以任何名義舉辦的各種輔導班與招聘主管部門無關。
九、咨詢電話:523106152324405232495
監督電話:5232420
十、本簡章解釋權歸冠縣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冠縣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
二0一一年八月三日
附:2011年事業單位招聘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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