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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東省莒南縣部分縣直機關事業單位2011年考選工作人員簡章

          時間:2011-08-10 06:45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山東省莒南縣部分縣直機關事業單位2011年考選工作人員簡章
           
          為加強縣直部門單位科員級干部隊伍建設,進一步優化縣直部門單位干部隊伍結構,更好地適應工作需要,根據《公務員法》和縣委組織部、縣編委辦公室、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11年莒南縣部分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考選工作人員的通知》(莒南組發[2011]23號)等有關規定,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公開考選部分工作人員到部分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布如下:
          一、資格條件
          1、政治素質好,組織觀念強,品德端正。
          2、有一定政策理論水平、文字寫作能力和計算機應用能力,在現職崗位上工作成績突出。
          3、報考行政崗位的,應為我縣在職在編人員,并具有國家公務員資格;報考事業崗位的,應為我縣在職在編的國家正式干部;
          4、具有1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2009年12月31日及以前參加工作,不含試用期公務員),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6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大學以上文化程度(第一學歷為全日制大學專科以上),科員級干部;
          5、報考黨委工作部門的,應為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6、身體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1)曾因違法違紀行為,受過刑事處罰或紀律處分的;(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人員所在的部門或單位。
          二、考選計劃
          考選計劃見《2011年莒南縣部分機關事業單位公開考選工作人員計劃表》(見附件1)。
          三、方法步驟
          1、組織推薦、個人報名。報名采取組織推薦和個人自愿的原則,由各鄉鎮(街道)黨委(黨工委)、縣直各單位黨組(黨委)負責組織。報名人員每人限報1個職位。報名時需攜帶本人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一式兩份)、身份證、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同時報電子版)(見附件2)、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張,以及其它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同時填寫《承諾書》(一式兩份)(見附件3)。
          報名時間:8月9日--1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18:00
          報名地點:原縣人事局一樓會議室
          2、資格審查。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負責報名資格和有關報名材料的審核。資格審查工作貫穿考選全過程,考選過程中發現不符合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的,隨時取消考選資格,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對最終確定的報考人數達不到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招考職位,計劃錄用1人的,原則上取消錄用計劃;計劃錄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錄用計劃。報考取消錄用計劃職位的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職位。
          3、筆試。筆試成績實行100分制,占總成績的25%。筆試采取閉卷方式,時間150分鐘。筆試工作由縣委組織部、縣紀委和縣人社局組織實施。
          筆試時間:8月14日上午8:30—11:00
          地點:縣技工學校(縣城南環路166號)
          4、面試。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試題為通用性試題。面試考官從外地聘請組成,工作人員從組織、紀檢、人社部門抽調。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以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面試采取抽簽逐人進行的方式,每人時間不超過10分鐘。面試成績實行100分制,占總成績的25%。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5、實地調研。按照筆試、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以1:2的比例確定參加實地調研人員。調研成績實行100分制,占總成績的40%。實地調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6、考察。根據筆試、面試和實地調研成績,按擬錄用人員1:1.5的比例確定考察人員名單。考察成績實行100分制,占總成績的10%。
          7、體檢。按有關規定對擬錄用人員統一組織體檢。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8、公示。經考察、體檢合格后,按照有關程序,研究確定擬錄用人員,并對擬錄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以上筆試、面試、實地調研、考察環節的成績均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總成績出現相同情況的,以筆試成績分數高的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9、試用。公示期滿,對不影響錄用的,由組織人事部門安排到擬錄用單位工作,并實行6個月的試用期。
          10、試用期滿考察。試用期滿后,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對擬錄用人員試用期的表現情況進行考察。
          11、錄用。對試用期滿考察合格的擬錄用人員,辦理工作調動手續;不合格的,由原單位安排適當工作。
          四、其他
          1、報考人員應對提供的個人信息和有關材料負責,虛假信息和材料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試資格。對違反考選紀律的報考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考察和體檢資格,不予錄用或取消錄用等處理。其中,有嚴重違反考選紀律行為的,五年內不得參加我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聘。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違反公開考選紀律的工作人員,參照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規定,做出嚴肅處理。
          2、參加考選人員在報考期間要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選的,責任自負。
          本《簡章》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負責解釋。
          聯系咨詢電話:縣委組織部干部科7212548;縣人社局公務員管理科7399809-815
          附:1、《2011年莒南縣部分機關事業單位公開考選工作人員計劃表》
          2、《莒南縣公開考選部分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3、報名承諾書(式樣)
          中共莒南縣委組織部
          莒南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莒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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