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山東省人事廳《關于印發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魯人發[2006]23號)、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關于印發〈關于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實行公開招聘的意見〉的通知》(菏人發[2007]39號)精神,經縣政府批準,確定為教育系統和統計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事業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數量
(一)縣教育系統招聘教師總數為80名。
1、普通高中教師5名。其中:化學1名、生物3名、地理1名。
2、職教中心專業教師3名。其中:數學1名、心理學1名、服裝設計1名。
3、初中教師17名。其中:語文3名、英語6名、物理1名、計算機1名、音樂1名、體育1名、化學2名、歷史1名、政治1名。
3、小學教師53名。其中:語文12名、數學13名、英語11名、計算機4名、音樂6名、體育3名、美術4名。
4、幼兒教師2名。
(二)縣統計局招聘統計工作人員5名。
如報名人數達不到招聘人數的3倍,則調劑該崗位招聘計劃。
二、報考范圍和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身體素質和其他條件。
2、報考普通高中及職教中心教師崗位的人員,須是畢業后到我市教育、人社部門報到的普通全日制本科院校畢業生;報考初中及以下教師崗位的人員,須是畢業后到我縣教育、人社部門報到的普通全日制高、中等學校畢業生,且以上兩部分人員未經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正式派遣就業手續。凡入學前與具體單位簽有定向、委培合同或畢業后已與具體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畢業生,未經定向、委培單位或簽協議單位同意,不得報考。
3、報考縣統計局從事統計工作的人員,須是畢業后到我縣人社部門報到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統計、財會或計算機專業畢業,且已取得計算機能力證書的畢業生。
4、報考高中教師崗位的人員,須已取得高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報考初中教師崗位的人員,須已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報考小學教師崗位的人員,須已取得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報考幼兒教師崗位的人員,須已取得幼兒教師資格證書。
5、年齡35周歲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在讀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專業學校學生、已由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正式派遣或已取得人事編制的工作人員、曾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三、報名、資格審查
(一)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現場確認的方式進行。
(二)報名時間:2011年8月22日—8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報名地點:定陶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東一樓就業服務大廳。
(四)報名辦法:
報名時須本人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二代身份證、報到證、戶口本(或戶籍遷移證明)、婚育證明等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報考統計專業的還需提交計算機能力證書等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4張,現場采集指紋、照片。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學科志愿,計劃不調劑報考志愿不能調劑。經審核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現場交納基礎知識考試考務費,考務費收取標準按照魯價費函[2008]13號文件執行,每人每科40元,共80元(享受城鎮農村低保的一律持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免收考務費)。
(五)應聘人員的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由定陶縣2011年公開招聘事業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實施,報名情況于8月25日在定陶人事信息網和教育信息網上公示。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
(六)經報名資格審查,被認定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于8月28日到縣人社局東一樓服務大廳領取筆試準考證。
四、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面試。考試工作由定陶縣2011年公開招聘事業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
(一)筆試:
2、考試時間和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3、特殊人員加分規定:根據魯人發〔2008〕29號文件,由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報考的人員基礎知識考試成績折算為百分制后加10分。此類人員要出具省“三支一扶”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及所在縣區“三支一扶”辦公室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經審核確認,并公示無異議后,實施加分。
4、根據招聘崗位、招聘計劃數和筆試成績,按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筆試成績、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通知將在定陶人事信息網和教育信息網上公布。
(二)面試:
1、進入面試的人員持本人身份證、面試準考證參加面試。
2、教育系統采取說課面試的方式進行。說課面試采取全封閉形式,滿分100分。參加說課面試的人員以抽簽的形式抽取說課面試順序和內容,準備時間30分鐘,說課時間10分鐘。說課面試當場打分,當場公布成績。
3、報考統計專業的考生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
4、進入面試的人員應交納面試費,收費標準參照魯價費發[2006]85號文件執行,每人70元。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辦法:
1、考試總成績計算:全部考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的總成績,計算公式為:(公共基礎知識成績×40%+專業基礎知識成績×60%+加分因素)×50%+面試成績×50%。總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2、根據折算出的考試總成績,按照招聘崗位人數,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如同一個招聘崗位出現2名及以上總成績相同者,報考教師崗位的按師范類畢業生、高學歷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報考統計崗位的按高學歷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參加體檢人員。考試總成績、進入體檢人員名單、體檢通知將在定陶人事信息網和教育信息網上公布。
五、體檢
應聘人員體檢標準按照《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的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按照有關規定執行,由應聘人員承擔。
因體檢不合格造成的招聘崗位空缺,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行體檢。在遞補人員中,如同一個招聘崗位出現兩名及以上總成績相同者,報考教師崗位的按師范類畢業生、高學歷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報考統計崗位的按高學歷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六、考核
對進入考核范圍的人員,由定陶縣人社局、縣教育局、縣統計局負責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有關方面的情況進行考核。
凡有公安機關立案偵查違法犯罪行為、參與邪教組織或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不予聘用。
七、聘用與調配
經考試、體檢合格最后確定的擬聘用人員,按照菏澤市《關于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實行公開招聘的意見》(菏人[2007]39號)在定陶人事信息網和教育信息網上公示,公示期7天。經公示無異議后,分別由縣教育局、縣統計局提出聘用意見(教育系統招聘人員確定后,考生根據考試總成績按從高分到低分由本人依次選擇聘用崗位),報縣人社局備案。符合聘用條件的,由縣人社局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雙方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后,憑《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到縣人社局、財政局等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八、聘用待遇
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內辦理全額事業編制,享受規定的工資和福利待遇。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五年內不得申請工作調動,否則聘用單位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九、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招考工作的領導,縣政府成立定陶縣2011年公開招聘事業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招聘工作的領導和監督;成立招聘工作辦公室,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縣人社局、教育局、紀檢監察部門將加強對公開招聘工作的監督檢查,對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的,嚴肅查處,堅決糾正;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報考人員,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在整個招聘工作中,將通過定陶人事信息網、定陶教育信息網、定陶電視臺等媒體及時公開發布招聘信息、招聘工作進展情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
本簡章由定陶縣人社局、教育局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22169912223693
定陶縣公開招聘事業人員工作領導小組
二0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http://www.dtrsj.gov.cn/view.asp?articleid=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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