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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公告

          時間:2011-05-24 11:11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等部門《關于印發<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的意見(試行)>的通知》(組通字[2008]18號)和四川省委辦公廳、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省委組織部等6部門<關于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川委辦[2007]24號)精神,現就做好2011年全省公開選聘普通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數量、職位及聘期
          (一)選聘數量。2011年全省公開選聘3000名普通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
          (二)選聘職位。選聘大學生主要擔任村文書或黨組織副書記、主任助理、群團干部。
          (三)聘期。聘期兩年,聘期滿后經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留任的,可續聘。
          二、報考條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至2011年畢業的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報考甘孜、阿壩、涼山三州的,放寬至2011年7月底以前畢業的各類大專及以上學歷、年齡35歲以下人員);
          (二)政治思想素質好,學習成績優良;
          (三)作風踏實,吃苦耐勞,甘于奉獻,組織紀律觀念強;
          (四)自愿到農村工作,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
          (五)身體健康。
          符合上述條件,中共黨員、學生干部以及在校期間曾獲得校級以上各種榮譽稱號的,少數民族地區“雙語”人才,農村緊缺專業及自愿回原籍(縣、市、區)的大學生,優先選聘。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不得報考。
          三、選聘原則和主要步驟
          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全省統一考試選聘,主要采取以下步驟進行:
          (一)查詢招聘人數(5月18日—6月2日):縣(市、區)和鄉鎮的具體招聘人數,可于5月18日起在四川人事考試網(http://www.scpta.gov.cn)上查詢。有關網上報名技術和考務方面的問題可通過四川人事考試網查詢。
          (二)自愿報名(5月27日—6月9日):本次考試報名全部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報名網址為四川人事考試網。
          報考者須認真閱讀報考公告,于5月27日至6月9日24:00期間,登陸四川人事考試網后按網絡提示進行注冊,如實、準確填寫《四川省2011年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考試信息表》,并在四川人事考試網的相關頁面上按要求上傳近期免冠數碼照片(jpg格式,16-30KB)。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鄉鎮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者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本人承擔。

          三)資格初審(5月27日—6月10日):考生報名后,各市(州)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根據報考者填報的信息,按照規定條件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并在報考者報名后的2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重新上傳照片。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考試。報考者可在填報信息后登陸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

          (四)網上繳費(5月27日—6月12日):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合格者,應及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繳納考務費50元,同時按網絡提示打印《四川省2011年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考試信息表》一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網上繳費于6月12日24:00截止(家庭有困難的考生,可按有關規定減免報考費用)。
          (五)打印準考證(6月27日—7月1日):經資格初審合格并繳費成功的考生,在2011年6月27日至7月1日17:00期間登陸四川人事考試網相關頁面,按照網絡提示打印本人準考證;不具備打印條件的考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到報考的市(州)人事考試機構打印。考試時,考生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不含舊版臨時身份證和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
          四、考試及體檢
          (一)筆試(7月3日):筆試時間為7月3日上午;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測試》(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占50%,哲學、經濟、政治、法律、科技知識各占10%)(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考試地點為考生報考市(州)政府所在地(具體考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報考甘孜、阿壩、涼山的,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二)公布筆試成績及面試入圍人員(7月19日—7月22日):筆試成績于7月19日在上述網站和各縣(市、區)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張貼公布。市(州)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按照各鄉鎮招聘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確定2倍比例的面試人選,并于7月19日—7月22日在上述網站和各縣(市、區)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公布。
          (三)資格復審及面試(7月23日—7月24日):各縣(市、區)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對考生進行資格復審后組織面試。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報考甘孜、阿壩、涼山的,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考生參加面試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工作證)原件及《四川省2011年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考試信息表》。若政策規定需單位同意才能報考的,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缺少上述材料者,不得參加面試。凡有關材料與報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該報考者參加面試資格。每名考生交面試考務費80元。
          (四)體檢(7月25日—7月26日):由縣(市、區)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組織體檢;每名考生交體檢費100元;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五、聘用及培訓上崗
          (一)確定聘用人選(7月27日—7月29日):各縣(市、區)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根據筆試、面試成績及體檢情況,確定擬聘人選,報市(州)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批準,最后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并在上述網站和縣(市、區)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公布正式聘用人員名單。
          (二)簽定協議(7月28日—7月30日):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與所聘人員簽訂聘用協議。聘用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簽訂協議或簽訂協議后3個月未到崗的,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可在報考同一單位并參加面試的考生中根據筆試、面試成績及體檢情況從高分到低分遞補。
          (三)培訓上崗(8月1日—8月3日):以縣(市、區)為單位對聘用人員進行培訓,并分配上崗。
          六、待遇
          (一)選聘到村任職大學生干部補貼,按川委辦〔2007〕24號文件規定執行,研究生每月補助1500元、本科生每月補助1100元、專科生每月補助900元(民族地區分別增加200元)。任職1年且考核合格的,每人每年增發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生活補助。省上新標準確定后按新標準執行。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參照當地鄉鎮事業單位干部標準執行。
          (二)選聘到村任職期滿的大學生干部,報考黨政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按有關規定享受定向考錄政策,同等條件優先錄用。
          (三)選聘到村任職期滿的大學生干部,報考碩士研究生的,享受“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同等優惠政策。
          (四)縣、鄉兩級事業單位在編制定員內需補充人員時,一般從聘任期滿的大學生村干部中定向考錄;縣、鄉兩級黨政機關在編制定員內考錄公務員時,注重從聘任期滿的大學生村干部中考錄;省內縣以上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在編制定員內招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時,安排一定比例專門面向聘任期滿的大學生村干部。
          (五)選聘到村任職期滿的大學生干部,符合選調生條件的,可按程序納入選調生選拔范圍。
          (六)選聘到村任職期滿的大學生干部,考錄進入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聘任期計算工齡。
          (七)對連續3年被縣(市、區)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評為優秀大學生村干部,符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可依法按程序選拔到鄉鎮領導崗位。
          七、管理
          (一)選聘到村任職的大學生,人事檔案由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管理,戶口可落戶在任職的縣(市、區)政府所在地。
          (二)省委組織部每年抽調一批工作成績突出的大學生村干部進行示范培訓,各市(州)、縣(市、區)組織部門每年對其余大學生村干部進行普遍培訓。
          (三)縣(市、區)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每年對到村任職的大學生干部進行一次考核,開展評選優秀大學生村干部活動。被評為優秀的,記入本人干部人事檔案。對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按有關規定解聘。鄉鎮黨委、政府負責日常管理與考核。
           
          201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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