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市、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經區編委同意,并報經市人社局核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9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布于后:
一、招聘原則
本次公開招聘為編制內招聘,招聘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全部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管理。
本次公開招聘采用統一考試,按照所聘用的崗位報考者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的辦法,確定擬聘人員。根據《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 (川人發〔2006〕9號)的規定, 報名人數應達到擬聘崗位人數的3倍以上方能開考(衛生系統、人口與計生系統崗位招聘緊缺專業,開考比例放寬到 2:1);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低于3:1(衛生系統、人口與計生系統崗位為2:1)的,根據報考者意愿進行調整,調整后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實際報名人數3:1(衛生系統、人口與計生系統崗位為2:1)的比例,重新確定招聘人數;報名人數達不到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該招聘崗位空缺待以后招考。
二、招聘崗位和名額
本次沙灣區共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9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體招聘單位、崗位、名額見本公告附件《2011年沙灣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一覽表》。
三、招聘對象、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及范圍
完全符合《2011年沙灣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一覽表》 相應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包括2011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其中,2011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必須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書,其他報考者必須在報名前取得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相應證書的,不予聘用或不 予進入下一個招聘環節,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條件要求中涉及時間計算均截止計算到2011年5月31日。
(二)報考者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符合用人單位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及資格要求。
4、委培生、定向生須由原委培、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曾被機關事業單位辭退未滿5年的;
4、在各級人事考試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5、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6、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7、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等行為的。
四、報名
本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2011年6月1日至6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報名地點:沙灣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三)報名要求:
1、 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2011年的應屆畢業生由所在學校出具相關證明)、檔案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或有檔案管 理權限的單位出具的檔案委托管理證明及其他相關資格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和近期同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到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報名,填寫《沙灣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2、在職人員參加本次招考的,須由對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權的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
3、委培生、定向生須由原委培、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
4、國家有其他特殊規定的,從其特殊規定。
5、應聘人員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崗位及要求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6、有資質要求的崗位,由招聘主管單位進行審查確認。
7、報名時應考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如發現弄虛作假者,將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的將予以解聘,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考人員承擔。
8、根據四川省物價局、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每科繳納筆試考務費50元。
五、領取準考證
(一)時間和地點:2011年6月17日在沙灣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領取準考證。
(二)要求:(1)應考人員憑本人身份證領取準考證;代領準考證須提供本人和代領人身份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2)應考人員需認真核查準考證內容,仔細閱讀考場規則,嚴格按要求準備考試用品。
六、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面試成績按6:4的比例加權,并加政策性加分后確定為應考人員的考試綜合成績。
(一)筆試(滿分100分)
1、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
2、筆試時間:2011年6月18日上午8: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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