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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攀枝花市東區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3)

          時間:2011-06-08 09:38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體檢費用自理。初次體檢不合格的,經本人申請,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之日起3日內申請復查一次。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因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缺額,依次等額遞補。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體檢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二)考核
          攀枝花市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攀枝花市東區教育局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出具考核合格或不合格的書面意見,報攀枝花市東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審定。因考核不合格或無法考核出現的缺額,可依次等額遞補,經體檢合格后,再進行考核。
          (三)體檢、考核時間另行通知。
          十二、公示
          體檢、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由攀枝花市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攀枝花市東區教育局、攀枝花市東區監察局在攀枝花市東區公眾信息網、攀枝花市東區 人才網、攀枝花市東區基礎教育網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書面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 或其他方式反映問題的不予受理。公示期間,被公示人因被舉報查實取消擬聘資格后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十三、聘用人員的管理及待遇
          (一)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應在公示期滿3個工作日內,到攀枝花市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到并辦理工作調動、畢業生接收等相關人事手續。未經攀枝花市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二)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在到攀枝花市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到時,必須交驗崗位條件要求的有關證書。不能按時交驗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聘用人員由攀枝花市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工作需要和個人專業特長分配服務單位,并在規定時間內到所服務單位報到。未經攀枝花市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逾期未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
          (四)因不能按時交驗證件或不能按時報到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五)聘用人員實行合同聘用管理,其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現行事業單位政策規定執行。
          十四、紀律和監督
          (一)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其它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招聘工作人員,應當進行回避。
          (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三)嚴格招聘紀律。按照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的有關規定,對違反考試、考核和體檢紀律的應聘人員,視其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考核和體檢資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者給予行政處分。
          十五、本簡章由攀枝花市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東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考務政策咨詢電話:0812-2229200(攀枝花市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18-2293506(攀枝花市東區教育局)
          監督舉報電話:    0812-2233319(攀枝花市東區監察局)
          攀枝花市東區公眾信息網:http://www.scdongqu.gov.cn
          攀枝花市東區人才網:    http://www.pzhrc.gov.cn
          攀枝花市東區基礎教育網:http://www.pzhdqedu.gov.cn
          附件: 1、攀枝花市東區2011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名額和條件一覽表;
          2、攀枝花市東區2011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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