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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四川南充順慶區招聘中小學校教師的公告(2)

          時間:2011-06-12 17:13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高等師范院校2011年師范類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畢業生(音體美專業可以是取得了教師資格證的師范院校非師范類畢業生及非師范院校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1.應聘者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政治素質好,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作風正派,遵紀守法;
          (2)熱愛教育事業,具有奉獻精神和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
          (3)具備教師應有的專業知識能力、學生管理能力、口頭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4)專業對口,取得所報專業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就讀院校尚未頒發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供學校關于學歷、專業情況的證明,但辦理聘用手續時必須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否則不予聘用)、教師資格證書;
          (5)身體條件符合《四川省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要求。
          2.應聘者應符合下列崗位條件:
          (1)報考語文、小學數學教師普通話應達到二甲;
          (2)報考英語教師英語必須過專業四級;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調查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末解除的。
          (3)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四、招聘辦法:
          (一)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試和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試分《公共科目》筆試和面試,《公共科目》筆試和面試滿分均為100分。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 ×50%+面試成績×50%。《公共科目》筆試內容為:教師教育理論綜合知識(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以及新課程改革理論),不指定教材。面試以講課方式進行(音樂、體育、美術、計算機學科除講課外還要技能測試,講課和技能測試各占面試成績的50%)。所有成績計算一律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數。

           


          (二)開考比例
          有效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不低于3:1,達不到比例要求的,相應調減或取消該學科(崗位)招聘計劃。
          (三)面試人員確定
          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按照面試人數與招考人數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若面試人員最后一名并列,并列人員均進入面試。
          (四)考核人員確定
          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考核人員,因考試總成績并列而影響取舍時,只將面試成績高者作為考核對象。考核內容為報考人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等,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對取消聘用資格出現的 空額,按該崗位參加面試報考者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人選進行考核。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1年6月27日至7月3日。
          2.報名地點:南充市順慶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南充市順慶區育英路50號)。
          3.報名辦法及需提供的資料:報考人員專業對口報考一個學校一個學科,不得兼報,違者取消聘用資格。報名時帶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學位證(就讀院校 尚未頒發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供學校關于學歷、專業的證明)、教師資格證及相關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交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張。委培、定向畢業生,須提供縣 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原件,隱瞞其委培、定向畢業生身份者,一切責任自負。
          4.考務費按規定標準收取,筆試每人每科50元,面試每人80元。
          5.資格審查:由區教育局對應聘學生提供的材料進行驗證、審查,不符合條件者取消報考資格。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報招聘領導小組審定。
          (六)考試時間及地點
          1.筆試時間:2011年7月9日
          2.筆試地點:考點設在南充市順慶區,具體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面試時間及地點以面試通知為準。
          五、體檢
          按照《四川省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的標準在指定醫療機構統一進行體檢。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未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棄權。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在指定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某崗位因體檢人員自動棄權或體檢不合格而出現的空額,按照該崗位參加面試報考者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人員考核合格后參加體檢。
          六、公示
          考試、考核、體檢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順慶人力資源網公示7天。公示內容包括擬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準考證號、招聘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關基本情況、考試總成績、排名等,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 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人員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可先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審核確認,但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或聘用人員資格。被公示人因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的空額按該崗位參加面試報考者的考試總成 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遞補人選進行考核、體檢和公示。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人員因棄權出現的招聘名額空額,按該崗位參加面試報考者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人選進行體檢、考核和公示。
          七、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
          對考試、考核、體檢合格的擬聘人員由順慶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規定進行審核確認,通過審核確認的擬聘人員,取得聘用人員資格并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管理。
          八、紀律與監督
          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在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紀檢部門的全程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九、有關咨詢、監督投訴受理電話
          順慶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17-2268828
          順慶區教育局:0817- 2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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