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結束后,按參加考試人員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入圍人選,入選名單在學院網站上公布。
4、其他
體檢、考核及擬聘用人員公示等環節工作,均與教學崗位招聘工作相同。
五、待遇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單位編制,工資等待遇按國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制度等規定執行。其中,符合我院確定的高層次人才標準的聘用人員,除享受按國家有關規定提供的待遇外,我院還提供適當的安家補貼。具體可來電咨詢。
六、相關事項說明
1、應聘人員對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網站公布的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省人力社保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人事處反映,以便及時糾正。
2、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見浙人社發〔2011〕79號)執行。
3、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或在職人員在我院規定的時間內與原單位協商不成,無法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的,我院可以不保留聘用資格。
七、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園東區學林街280號 浙江經貿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郵編:310018
聯系電話(0571)86929817、86929818 傳真:(0571)86929709
聯系人:李老師、王老師
監督電話:學院審計監察室(0571)86929912 省供銷社人事處(0571)87067960
E-mail: jmrsc@zjiet.edu.cn
學院主頁: www.zjiet.edu.cn
附件:
浙江經貿職業技術學院
201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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