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點八、土地增值稅的征收管理
一、要加強土地增值稅征收管理工作:增加:除保障性住房外,東部地區省份預征率不得低于2%,中部和東北地區省份不得低于1.5%,西部地區省份不得低于1%.
二、納稅地點:
土地增值稅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應向房地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稅款。
納稅人轉讓的房地產坐落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地區的,應按房地產所在地分別申報納稅。
三、納稅申報:納稅人應在轉讓房地產合同簽訂后的7日內辦理納稅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