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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注冊會計師《稅法》預習--稅款征收的原則和方式

          發布時間:2011-11-18 13:37   來源:稅法 查看:打印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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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銀行招聘考試備考資料

          注冊會計師考試《稅法》科目

          第十五章 稅收征收管理法

            知識點五、稅款征收的原則和方式

            一、稅務機關是征稅的惟一行政主體稅款優先原則

            1、稅收優先于無擔保債權,并不是優先于所有的無擔保債權,對于法律上另有規定的無擔保債權,不能行使稅收優先權。

            2、納稅人發生欠稅在前的,稅收優先于抵押權、質權和留置權的執行。

            3、稅收優先于罰款、沒收非法所得(稅務部門、其他行政部門)。

            二、稅款征收的方式

            查賬征收、查定征收、查驗征收、定期定額征收、委托代征、郵寄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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