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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哈爾濱市平房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時間:2011-05-26 09:26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為滿足平房區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依據《哈爾濱市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實行公開招聘暫行辦法》(哈人聯〔2004〕19號),經區政府同意,決定組織實施2011年哈爾濱市平房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發布

          (一)招聘計劃

          2011年哈爾濱市平房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66人。

          (二)發布方式

          平房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即日起在平房區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hrbpf.gov.cn)、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harbin.gov.cn)、哈爾濱市人才網(http://www.58.com)發布《2011年哈爾濱市平房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和《2011年哈爾濱市平房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指南》(以下簡稱《招聘計劃》和《報考指南》)。

          二、招聘對象

          在職人員和社會非在職人員;應屆高校畢業生;符合招聘條件的其他人員。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

          4.具有哈爾濱市市區戶口(應屆畢業生不受戶籍限制);

          5.報考年齡:30周歲以下(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特殊崗位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1年6月1日以后出生);

          6.對曾經受到警告以上處分至畢業時還未撤銷的或未能正常畢業的或受過刑事處罰的,不允許應聘。

          (二)其他條件

          除符合上述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要求和其他資格條件。

          詳細內容,請閱讀《招聘計劃》和《報考指南》。

          四、報名方法

          (一)招聘崗位查詢

          各用人單位具體的招聘人數、崗位類別、資格等條件詳見《招聘計劃》。從即日起,報考人員可通過平房區政府門戶網站等相關網站查詢。

          (二)報名時間:2011年6月1日-3日8:30-11:3013:30-17:00。

          (三)報名地點:平房區機關退休人員活動室(平房區友協大街31號,平房公園對面,可乘343線公交車,平房區政府站下車,向南走150米即可)

          聯系電話:86509377、86501475

          (四)報名需帶證件:1.身份證、戶口、畢業證、學位證及相關執業資質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2.近期同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3.自行下載打印《2011年哈爾濱市平房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填寫完整并粘貼一寸彩色照片。4.應屆畢業生或暫未取得相關證件的報考人員,需有學校開具的相關證明,上崗前,必須出具畢業證、報到證,否則不予聘用。

          (五)筆試報名考務費:105元。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憑市、區、縣(市)級民政部門或扶貧辦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證金證明、低保證或農村特困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可以減免考務費。

          (六)報名者經資格審查合格后,統一發給準考證。

          2011年6月9日8:30-11:3013:30-17:00憑身份證和交費收據領取準考證,領取地點同報名地點。

          (七)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只限報一個崗位。

          2.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報考人數達不到1:5的比例,將縮減招聘人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

          4.報名時,報考人員要詳細閱讀《誠信聲明》,信守承諾,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在聘用審批時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

          5.筆試加分政策:

          (1)第一學歷為碩士研究生筆試成績加5分、博士研究生筆試成績加10分(兩者不可累計疊加)。

          (2)報考平房區人民醫院職位,具有執業資格證書者筆試成績加5分。

          (3)高校畢業生到我市農村基層服務期滿后3年內報考本次事業單位招聘(含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筆試成績加5分,服務期滿被評為優秀等次的,再增加2分。

          (4)高校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期滿后的,筆試成績加5分。

          6.政策咨詢電話:86509377、86501475

          咨詢時間:8:30-11:3013:30-16:30

          五、考試辦法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擇優聘用。

          (一)筆試

          1.筆試時間:擬定于2011年6月12日(以準考證上的時間為準)。

          2.筆試科目:A類考《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和《申論》,每科滿分為100分;B類考《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和《綜合知識測試》,每科滿分為100分,《綜合知識測試》包括教育學、心理學和教師職業綜合能力(含教學方法、職業道德)。

          3.筆試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考生考試時需攜帶準考證、有效身份證進入考場(其它證件無效)。每名考生需準備黑色碳素筆、2B鉛筆和橡皮。

          4.面試人選確定:筆試結束后,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招聘崗位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二)面試

          1.面試組織:由人事部門和用人單位的主管部門共同組織。

          2.面試方式:A類根據崗位特點主要采取結構化面談或情景模擬的方式,測評其綜合素質;B類采取說課、試講及互動答辯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含音、美專業科考察),重點考察課堂實踐能力。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3.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面試后,將筆試與面試成績總分相加合成總成績,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的人選。若總成績出現并列,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三)體檢和考核

          體檢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體檢內容及健康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到應聘者所在單位或學校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核。體檢和考核如有不合格者依次遞補。

          (四)辦理試用期手續

          考試、體檢、考核合格后,公示無異議者,由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占編性質為事業編制。聘用人員試用期為半年,試用期滿后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簽定聘用制合同,進行合同鑒證。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被聘人員實行人事代理制,由區人才服務中心負責人事代理,代理費自理。

          六、考試紀律

          報考人員必須遵守招考的有關要求,服從招聘主管部門的安排。對在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核過程中被認定違紀違規的,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規定,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其進行處理。

          七、組織監督

          在區委、區政府領導下,由區紀檢委(監察局)、人社局、教育局、統計局、安監局、衛生局、財政局、“731”陳列館、動漫基地管理辦公室組成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保證此次招聘工作公開、公正、公平。命題及考務工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聘請專家負責。所有程序均由紀檢、監察人員全程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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