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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江西省信豐縣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時間:2011-05-11 14:05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信豐縣2011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全縣事業單位招聘54人(詳見招聘崗位表)。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三)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四)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見招聘崗位表);
          (五)身體健康;
          (六)年齡在28周歲以下(即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研究生學歷的可適當放寬到30周歲,即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地域不限;
          (七)應(歷)屆全日制大學畢業生未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正式錄(聘)用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根據用人單位所需專業情況,通過考試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擇優招聘。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內容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公共科目筆試內容為政治理論、法律常識、公文寫作、時事等綜合知識;專業科目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所需的業務知識、相關政策法規等知識。公開招聘總成績為100分,其中公共科目、專業科目、面試成績各為100分,各項分數占總成績的比重為20:40:40。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1年5月18日—5月24日。
          2、報名地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縣政中心B棟213室)。
          3、報名辦法: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凡符合報名條件者持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就業報到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張,報名登記表(在信豐縣人民政府網站下載,網址為www.jxxf.gov.cn),到指定的報名點辦理報名手續,同時繳納報名費200元/人。
          4、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與報名同時進行,由招聘領導小組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后,發放準考證,考生憑準考證參加考試。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凡發現考生與公告所要求的招聘資格條件不符的,即取消其招聘資格。
          (二)招聘考試
          1、開考條件
          每個專業的報名,經資格審查后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達不到這一比例的,將核減該專業的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專業的招聘計劃。
          2、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答題方式進行。筆試評卷結束后,將公共科目、專業科目筆試分數按其占成績的比重計算出筆試總成績,按招聘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人員(與入闈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一并列入)。
          3、加分政策
          根據信豐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建立和完善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實施意見的通知》精神,對本縣農村已扎二女戶(含已扎一女戶)家庭子女參加考試的,在其筆試總成績中給予加3分。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報名時須提供鄉鎮及縣計生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未提供證明材料的,視為自行放棄加分。
          4、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面試實行當場評分、亮分、當場向考生公布面試最后得分。面試結束后,將面試分數按其占總成績比重計算出面試成績,并與筆試成績相加合成考試總成績。
          (三)體檢
          根據筆試和面試的總成績,按每個專業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參加體檢對象,若出現與入闈最后并列者,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排名確定。因體檢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棄而出現的空缺崗位,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醫院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定,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四)擇崗
          考生根據公布的專業及相對應的崗位進行擇崗,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由考生依次自主選擇招聘崗位。若出現分數并列的,以抽簽方式決定選崗順序。未按規定時間參加擇崗的,視為自行放棄,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
          筆試、面試成績及擬聘用人員名單分階段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
          (六)聘用
          公示無異議,由招聘領導小組確定擬聘用人員報縣政府審批后,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為一年,新聘人員一律實行人事代理,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正式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擬聘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10天未到的,經確認,作自動放棄處理。
          四、待遇
          新招聘人員試用期間的工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根據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的有關政策規定進行正式崗位聘用(合同期限為三年),其工資待遇按國家規定執行,屬財政全額供養的,列入財政全額供養,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經費按原渠道解決。
          五、考試時間和地點
          (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咨詢電話:0797-3339201
          詳情請登錄信豐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jxxf.gov.cn/)查詢。
          附:1、信豐縣2011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
              2、信豐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信豐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
          2011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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