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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尋烏縣招聘縣城高中教師公告

          時間:2011-05-13 12:30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因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教師(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到縣城高中(尋烏中學40名、新區中學34名)任教。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及名額

          招聘崗位
           
           
           
           
           
           
           
           
           
           
           
          教育技術(網絡及硬件維護)
          計算機
          心理健康
          招聘名額
          74
          7
          6
          8
          10
          7
          6
          5
          9
          10
          2
          1
          2
          1
          三、招聘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所學專業與崗位相符并且具有高中相應崗位的教師資格證;
          3、28周歲以內(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為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政審、聘用。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1年5月9日至15日。
          2、報名地點:尋烏縣人保局人事考試中心(市政大樓411室)。
          3、應攜帶的材料: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由戶籍或原籍鄉鎮計生辦開具并由縣人口計生委審定的計生證明或未婚證明,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張。
          4、本次招聘同時接受網上報名,考生可登陸尋烏人事勞動網“工作動態”欄下載“報名登記表”,填表并作誠信承諾后發送到郵箱lingyuanna@163.com。此類考生可在筆試前一天領取準考證時接受資格審查和交納報考費。
          5、考生只許選定一個崗位報考,如發現同時報考二個以上崗位的,報名無效。
          6、每個崗位的報名,經資格審查后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的比例應不低于2:1,達不到這一比例的,減少該崗位的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7、報考費:按200元/人收取。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尋烏縣人保局和教育局共同負責,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凡發現考生與公告職位所要求的招聘資格條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筆試
          1、領筆試準考證時間:5月21日。
          2、筆試時間:5月22日上午9:00—11:30。
          3、筆試地點:尋烏縣實驗小學。
          4、筆試內容:《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教育基本法律法規》。筆試分值為100分,占總成績的60%。
          5、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招聘名額1:1.5的比例確定入闈面試人選(與入闈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一并進入面試)。
          (四)面試
          1、面試方式:即興說課,時間15分鐘。
          2、領面試準考證時間:5月24日。
          3、面試時間:5月25日。
          4、面試總分100分,占總成績的40%。根據筆試、面試成績經加權得出總成績,按招聘名額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入闈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列入)。
          (五)體檢
          體檢按《江西省申報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額按總成績依次遞補。
          (六)政審
          政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額按總成績依次遞補。
          (七)聘用
          擬聘對象報經縣人事協調領導小組同意后,到人保局辦理聘用等相關手續,聘用人員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自愿選擇任教學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人員實行人事代理,享受規定待遇。
          本公告由尋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2852578
           
           
           
          尋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尋烏縣教育局
          O一一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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