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 加強學校的學科、專業和教師隊伍建設,改善教師學緣結構,提高教師學歷層次,緩解部分學科、專業教師緊缺的壓力,提高辦學實力和水平。更好地為社會經濟發展和基礎教育培養合格的師資和人才。根據《南昌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我校將于2011年5月開始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
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2011年7月底及以前畢業、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應(歷)屆全日制統招研究生。(另:臨床醫師專業45周歲以下、全日制本科畢業;音樂表演專業30周歲以下、全日制本科畢業;輔導員30周歲以下、全日制本科畢業、碩士學位。)
二、招聘教師崗位及數量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
5、適應崗位所需的身體條件。
6、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它條件。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
(1)報名時間:5月23日—5月31日
每天上午8:30—11:20
下午2:30— 4:30
休息日照常辦公
(2)報名地點:南昌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教學辦公樓三樓組織人事處(上海北路819號)。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每位應聘者限報一個崗位。
(4) 報名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個人簡歷原件及復印件(A4紙)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二張(一張貼報名表、一張貼準考證)。對在校學生和已就業的人員還需要出具所在學校的就業推薦函或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應聘者須填寫《南昌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應聘人員考試報名表》并辦理繳費手 續。
2、資格審查
南昌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與本校組織人事處、紀檢監察審記辦公室共同組織實施。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凡發現應聘者不符合公告所要求的招聘資格條件的即取消其應聘資格。
五、考試
(一)考試方法
考試采用筆試與面試兩種方式。
(二)崗位開考比例
報名人數與擬聘用崗位人員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方可開考,達不到這一開考比例的經南昌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同意,可適當放寬到3:1,如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則相應取消該招聘崗位。
(三)筆試(6月11日上午9:40—11:40)
分學科出卷,分學科考試。考試內容及卷面分值如下:
卷一:教育學、心理學(滿分100分占筆試總分60%)。
卷二:公共基礎知識(滿分100分占筆試總分的40%)。
筆試結束后,卷一和卷二加權后的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面試人員名單。筆試開考比例為5:1的,按擬聘用崗位人數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名單;筆試開考比例為3:1的,按擬聘用崗位人數2: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名單;如遇名次并列的可同時參加面試。
(四)面試(6月18日上午8:30—12:00 下午2:00—5:00)
面試內容、成績和所占比例如下:
1、面試內容:
①各學科教師:課堂教學試講(時限每人40分鐘,上課時間30分鐘,回答專業知識問題10分鐘)。其中音樂、美術學科還要進行專業加試,即實際專業操作能力測試。
②校醫:醫學相關知識問答。
③輔導員:相關知識問答。
2、面試成績計算:課堂教學試講﹙醫學相關知識問答、輔導員相關知識問答﹚、加試專業的成績各為100分,其各所占面試成績比例為:音樂、美術學科的課堂教學試講占70%,專業加試占30%;無專業加試學科的課堂教學試講或回答問題占100%。
六、體檢和考核
1、面試結束后,將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匯總并進行加權: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從高分到低分以各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如遇名次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
2、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3、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工作由南昌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按南昌市政府人事部門有關規定實施,因體檢不合格、政審等原因形成的缺額不遞補。
七、公示、聘用與待遇
考 試、體檢、考核工作結束后,根據考試總成績和體檢、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昌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校園網上進行不少于7個工作日的公 示。公示期內因群眾舉報并查實而未通過等原因造成的空額不再遞補。公示無異議的,按照南昌市政府人事部門有關規定辦理編制內聘用手續,實行人事代理,聘用合同的試用期限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的人員享受本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 遇。
八、收費標準
參照國家公務員招考費用標準,筆試費用教育學、心理學30元,公共基礎知識40元,共計每人70元;面試費用課堂教學試講、知識問答為30元,音樂、美術專業加試30元。其它招考費用由南昌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承擔。
九、信息發布
筆試成績、面試入圍人員名單、面試通知和體檢通知等所有后續招聘信息均在南昌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校園網上發布。
咨詢電話: 0791—7600517
十、公開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涉及《南昌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需執行回避制度。
監督電話:0791—3884291.3884279
十一、本方案由南昌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組織人事處負責解釋。
各位考生:
為了公開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需要你們的積極配合,你們應確保所填報的情況真實、有效,并做出相應的承諾。公開招聘考生資格審查將貫穿整個工作過程,若發現材料有假或情況不實,則取消招聘資格。
南昌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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