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高人才[2011]1號關于印發《高安市事業單位2011年度引進人才計劃》的通知精神,為解決我市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緊缺狀況,經研究,現面向社會公開選調(聘)一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選調(聘)原則
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通過考試考核擇優選調(聘)。
二、選調(聘)人員基本條件
1、政治條件: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品行端正,愛崗敬業,遵紀守法。
2、學歷條件:截止到2011年9月1日,取得報考職位所需的學歷(學歷指第一學歷,即國家計劃內統招的全日制高校畢業),研究生、本科學歷需取得碩士、學士學位。專業對口的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的可直接進入面式。
3、年齡條件:大中專畢業生26周歲以下(即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專業對口的碩士研究生30周歲以下(即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市建設局規劃建設辦規劃土木工程專業(職位代碼013)年齡放寬至28周歲(即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無違反計劃生育等違法違紀行為。
三、選調(聘)名額及崗位要求(見附表)
四、選調(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1年6月28日至7月10日。
2、報名地點:高安市人才交流中心(勞動大廈七樓)。
3、報名要求。報名時應填寫《高安市公開選調(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報名時請攜帶以下材料:(1)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攜帶《就業推薦表》或《就業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4)已婚的帶計劃生育證明,未婚的帶《未婚證》;(5)在職人員還需攜帶單位同意報考證明;(6)報名費200元/人。
報名也可采取網上預報的方式進行。網上預報可到高安市政府網或高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下載《報名表》,填寫后連同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等相關資料一同發送至高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郵箱(galdbz@yahoo.cn)。
網上預報人員必須提前2天攜帶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及照片到高安市人才交流中心進行現場確認,否則作棄權處理。為確保網上報名人員的真實性,網上報名在上傳報名表的同時,須將電子版的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等資料一并上傳,若無電子版的資料,則網上預報將視為無效。
(二)資格審查。報名同時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發給準考證。不符合報名條件或隱瞞實情的,經舉報查實一律取消選調(聘)資格。資格審查貫穿選調(聘)全過程。
(三)發放準考證。準考證發放時間:2011年7月12日。逾期未領取準考證的,視為棄權。
(四)筆試。筆試應聘人數與選調(聘)人數之比達不到3:1的,相應減少該職位的選調(聘)名額或取消該職位的選調(聘)。2011年7月16日上午筆試、考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考試范圍為所報考職位(職務)的相關知識。
(五)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按1:3比例進入面試(專業對口的碩士研究生不受該比例限制)。筆試成績相同者一并入闈,專業對口碩士研究生的筆試成績按照入闈該崗位第一名或并列第一名的筆試成績計算其筆試成績。面試時需攜帶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其他具體事項在考試結果公布后另行通知。
(六)成績結構。按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計入總成績。
(七)體檢。根據筆試和面試綜合后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若總成績相同,取學歷高者;若學歷又相同,取年輕者;若年齡再相同,取職稱資格高或工齡長者)。體檢標準參照國家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執行,出現體檢不合格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費自理。
(八)考核、政審。對筆試、面試、體檢合格者,由市公開選調(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指派相關職能部門的相關人員進行考核、政審。考核、政審時間另行通知。
(九)聘用和待遇。對筆試、面試、體檢、政審、考核合格者,由市公開選調(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擇優確定選調(聘)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合格正式辦理有關調(聘)用手續并納入編制管理。試用不合格者,屬選調人員退回原單位,屬選聘人員,不予聘用。未在2011年9月1日前畢業和取得學位證的,取消選聘資格。
未盡事宜請與高安市公開選調(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聯系電話:0795-5287703。
高安市公開選調(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選調(聘)名額及崗位要求
注:現在基層財政所工作報考選調到市財政局下屬事業單位的(職位代碼026),學歷可放寬至大專。 附件: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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