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體檢、考核
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行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等相關文件規定,統一組織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負擔,特困考生由招聘單位負擔。考核主要對擬聘用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學習成績等方面進行綜合了解,同時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如體檢、考核出現不合格現象,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進入遞補人員名單。國家對個別招聘崗位參加招聘人員體檢和考核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五、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合格的人員在芝罘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管理權限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由煙臺市芝罘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擬聘用人員憑《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辦理有關手續。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要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并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任何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煙臺市芝罘區公開招聘主管部門無關。本簡章有關問題解釋由芝罘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辦公室負責。
另: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派遣人員7名,具體要求同本簡章(招聘崗位和具體標準詳見附表)。
咨詢電話:0535—6225558
舉報電話:0535--6223629
煙臺市芝罘區區委組織部
煙臺市芝罘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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