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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山東省寧津縣教育系統招聘教師簡章

          時間:2011-06-01 09:45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為進一步優化我縣教師隊伍結構,提高教師隊伍整體水平,促進教育事業的健康快速發展,根據《德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義務教育階段教師補充工作的指導意見》(德政辦字[2010]41號)及《德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德政辦發[2006]35號)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2011年我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50名教師(具體計劃見附件)現將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對象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熱愛黨的教育事業;
          3、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符合招考單位設置的其它條件;
          (一)報考寧津縣第一中學教師崗位的需具備以下條件:
          1、正規全日制師范類本科以上畢業生,具有相應專業教師資格證。
          2、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報考寧津縣幼兒教師崗位的需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寧津常住戶口的正規全日制幼師專業中專以上畢業生,具有相應專業教師資格證;
          2、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報考寧津縣鄉鎮中小學后備教師崗位的需具備以下條件:
          1、正規全日制師范類專科以上畢業生,具有相應專業教師資格證;
          2、具有寧津常住戶口的正規全日制專科以上畢業生,具有相應專業教師資格證;
          3、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觸犯刑律,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記過”以上處分而沒有撤消的;
          3、本市在編人員;
          4、入學前與具體單位簽有定向、委培合同的畢業生,未經定向或委培單位同意的;
          5、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2009—2011年各類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考試主管部門認定具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報考。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
          報名采取統一時間、現場報名認定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1年7月3日至7月10日(報名期間,節假日不休息)。
          報名地點:寧津縣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縣城中心大街中醫院東鄰二樓)。
          領取準考證時間:2011年7月13日至7月14日。
          報名時注意事項:需提交身份證、戶口本(或戶口遷移證)、畢業證及學位證、報到證、教師資格證等原件和復印件,6張1寸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在職人員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權限的單位同意報考介紹信。
          經現場審查合格的,根據報考崗位分別填寫《2011年寧津縣第一中學教師招聘報名表》、《2011年寧津縣幼兒教師招聘報名表》、《2011年寧津縣鄉鎮中小學后備教師招聘報名表》及《報考誠信承諾書》,每人限報一個崗位,繳納報名費及筆試考務費80元。報考人員不得委托他人代辦報名和現場認定手續,報名資格一經最終確認,不能更改。
          2、資格審查
          對報考人員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考錄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現場登記報名時,需提交其學歷證明(以學信網查詢結果為準)及其他相關資料,由縣教育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不允許參加考試。
          由我省實施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專門項目畢業生,服務期滿2年(2009年以前招募和選派的畢業生,含2009年),考核合格并符合報考條件,3年內報考縣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筆試成績加10分。上述人員除出具當年畢業生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報到證外,“三支一扶”大學生要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畢業生要出具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要出具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經審核確認,在網上進行公示無異議后實施加分。
          三、考試內容和方法
          本次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考試內容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教學相關知識。
          筆試時間:2011年7月15日上午:9:00—11:30。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根據筆試成績,學科計劃數不足10人(含10人)的按1:2的比例,學科計劃數超過10人的按照1:1.5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如最后一名出現同分的情況,一同進入面試。
          (二)面試
          面試采用說課的形式,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四、考核和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確定各招聘崗位進入考核體檢范圍人選。同一招聘計劃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
           
          如計劃崗位報名不足出現空缺,空缺崗位按照以下條件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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