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考寧津縣第一中學教師崗位的,按照(1)語文----(2)數學----(13)信息技術的順序,每學科1人依次分配。
2、報考寧津縣鄉鎮中小學后備教師崗位的,按照(1)語文----(2)數學----(13)體育的順序,每學科3人依次分配。
體檢工作嚴格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規定,體檢工作的具體內容、程序、要求等參照《關于2010年招考公務員和從在基層選調生中考選部分工作人員考察體檢工作的實施意見》(德人社[2010]80號)文件規定執行。
如經考核、體檢均合格,則不再對其他進入考核范圍的人員考核、體檢。對考核、體檢不合格人員造成的空缺,對考核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缺,按總成績依次遞補。
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負擔。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公示
對經考試、考核、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對象在公示期內因舉報經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經公示無問題的合格人員,按管理權限辦理相關手續。
六、聘用
公示期結束后,公示合格的辦理聘用合同手續。擬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間的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對已確定聘用但不服從安排的人員,2年內不能參加寧津縣組織的各類事業單位招考。
七、紀律與監督
招考工作全過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實行“五公開”,即招聘范圍條件、計劃、程序、筆試成績、聘用結果公開。嚴格堅持規定條件、程序和標準;嚴肅招聘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對不符合招考范圍、條件和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一旦發現立即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2年內不準報考。對違反考試、招考紀律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八、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簡章由寧津縣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34-5068812
0534-5216725
監督電話:0534-5221142
附件二:1、2011年寧津縣第一中學教師招聘報名表
附件三:報考誠信承諾書。
寧津縣教育系統公開
招聘教師領導小組
2011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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