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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青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時間:2011-06-02 10:47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根據《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暫行)》(青人發〔2006〕7號)規定和工作需求,青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自 收自支)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人(詳見《2011年青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以下簡稱《需求表》),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應聘人員應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三)年齡在35周歲(1975年6月12日以后出生)以下;青島市常住戶口。
            (四)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需求表》)。
            (五)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人員、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應聘的其他情形人員,不能應聘。
            應聘人員不能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
            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1年6月13日零時至6月14日24時
            具體辦法:
            1、應聘人員登錄青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網站(www.qdeic.gov.cn),下載《2011年青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并按要求如實填寫。

           


            2、應聘人員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將填寫完整的《報名登記表》以電子郵件的形式發送到85911146@163.com電子郵箱內,郵件主題需注明:“報名登記表(報考單位:XXX,姓名:XXX)”。
            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招聘崗位,原則上取消招聘計劃。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時間:6月15日上午 9:30-11:30
            2、資格審查地點:青島市山東路10號丙3樓307房間(今日商務樓)
            3、應聘人員需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
             《2011年青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學歷(學位)證書、戶口簿、身份證、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職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材料;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張。
            三、考試內容和方法
            (一)筆試
            筆試內容主要考察從事崗位所需的專業基礎理論、基礎知識和能力。筆試不指定教材。
            筆試時間:6月22日上午9:30-11:30。
            筆試成績在青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網站上公布。
            筆試結束后,按招聘崗位(計劃)3倍的人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青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網站上公布。

           


            (二)面試
             1、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需向招聘單位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應聘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產生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2、面試工作在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的監督指導下,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按規定程序組織實施。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法,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專業知識應用等方面要素。面試成績當天在青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網站上公布。
            面試工作結束后,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權計算應聘人員的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分,并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四、考核體檢
             按照總成績,分招聘崗位,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考核范圍人選,并依次等額組織體檢考核。參加面試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進入體檢考核范圍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如1個錄用計劃中出現兩名以上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考核范圍人選。因應聘人員自動放棄或體檢、考核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可從其他進入同一崗位體檢考核范圍的人員中依次遞補。
            體檢和考核工作按《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暫行)》(青人發〔2006〕7號)等規定執行。
            五、聘用
             考試、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經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由聘用單位提出聘用意見,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審核、備案。符合聘用條件的,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雙方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簽訂和執行按《青島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 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有關說明
            1、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應及時了解青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網站(www.qdeic.gov.cn)發布的招聘最新情況,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2、咨詢電話:85911146(工作時間接聽)
            監督電話:85912563(工作時間接聽)

            附件:1、《青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2、《
          2011年青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 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                                                                                            

           

           


                    3、

                                                    青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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