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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濰坊市坊子區招聘中小學教師簡章

          時間:2011-06-30 08:10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根據《濰坊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有關規定,現將坊子區2011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數額及專業
          1、濰坊四中教師10名。其中:語文3名,英語2名,物理1名,歷史2名,政治1名,計算機1名。
          2、專職心理教師8名。
          3、小學教師25名。其中:語文6名,數學6名,英語8名,計算機2名,音樂1名,美術2名。
          4、幼兒教師10名。其中:學前教育7名,音樂3名。
          5、定向考錄職位7名。
          二、招聘范圍和條件
          1、政治素質高,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熱愛教育事業并具備良好的教師職業道德;
          3、年齡不超過28周歲(1983年6月30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者可適當放寬年齡(最大不超過30周歲,1981年6月30日后出生);
          4、身體健康,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5、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
          6、職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7、報考濰坊四中須具備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且專業對口(教育部直屬的六所師范大學畢業生可放寬至本科)
          8、報考專職心理教師須具備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專業對口;
          9、報考小學教師須具備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坊子生源或坊子區常住戶口可放寬至全日制專科學歷),除數學、語文崗位外,其他崗位要求專業對口;
          10、報考幼兒教師須具備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且專業對口。
          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能報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在各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或公務員招考中被招聘(考)主管部門認定具有考試舞弊行為的;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定向考錄職位面向坊子區服務期滿2年,考核合格且具有教師資格證的“三支一扶”教師、大學生“村官”中定向考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招聘工作,采取網上報名(定向考錄職位采取現場報名)、資格審查、筆試、綜合能力測試、體檢、考核和聘用等步驟進行。
          (一)定向考錄職位
          1、報名程序
          定向考錄職位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考人員從坊子人社網(www.fzrs.com)或坊子教育網(www.wffzedu.com)下載并填寫《坊子區2011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報名登記表》、《坊子區2011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誠信承諾書》,同時持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書、單位介紹信、近2年年度考核證明材料、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及以上材料的復印件,到報名地點進行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核。《坊子區2011年公開中小學教師報名登記表》(貼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和2張備用照片)的填寫,要求內容準確,字跡工整。
          2、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1年6月23日。
          報名地點:坊子區機關綜合辦公大樓西附樓五樓公務員管理科(坊子新區鳳凰大街75號)。
          3、準考證領取時間和地點
          準考證領取時間:2011年7月20日。
          準考證領取地點:報名地點。
          4、筆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二)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職位
          1、報名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初審、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1年7月11日-7月15日
          查詢時間:2011年7月11日-7月15日
          具體辦法是:
          1)個人報名:報考人員登陸“坊子人社”網(www.fzrs.com,下同),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報考信息資料,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數碼照片[分辨率為160像素(高)×120像素(寬),文件大小不超過20KB,文件類型為JPG,照片務必清晰]。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陸填交報考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初審通過,不能更改。
          2)初審:坊子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報名期間查看網上報名情況,根據報考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在網上公布初審結果。對不符合報考條件而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說明理由。
          3)網上繳費:報考人員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后,隨時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應于2011年7月11日-7月16日登陸坊子人社網繳納筆試考務費100元(交費截止時間:2011年7月16日下午5:00)。在規定時間未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繳費成功后,下載打印《坊子區2011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報名登記表》、《坊子區2011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誠信承諾書》。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先完成網上繳費,待筆試結束后,帶相關證件到坊子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辦公室辦理退費手續。
          2、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時間:7月2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進入綜合能力測試的報考人員,需向坊子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坊子區2011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報名登記表》、《坊子區2011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誠信承諾書》、本人身份證、戶口薄、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書、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張及以上相應材料的復印件,同時繳納綜合能力測試費70元。取得綜合能力測試資格的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未向坊子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有關材料的,則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綜合能力測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資格審查地點:坊子新區政府綜合辦公大樓西附樓四樓人社局會議室(坊子新區鳳凰大街75號)。
          3、準考證打印
          應試人員于2011年7月20日至21日登陸“坊子人社網”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及時間安排
          考試分為筆試和綜合能力測試。
          (一)筆試
          1、筆試時間:2011年7月22日
          2、筆試內容:
          筆試內容為專業知識和基礎理論知識兩部分(其中:定向考錄職位的筆試內容為基礎理論知識)。專業知識均為報考職位相應專業知識,考試內容為師范類專科及以上知識層次。基礎理論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和教師職業道德、教學技能知識等。按專業知識70%,基礎理論知識30%比例折算筆試成績(定向考錄職位筆試成績為基礎理論知識成績)。
          筆試成績按50%比例計入總成績。
          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考選職位與考選人員1:3的比例確定參加綜合能力測試人員(定向考錄職位按1:2的比例確定)。筆試成績及入圍人員名單在www.fzrs.com坊子人社網)、www.wffzedu.com坊子教育網)公布。 ((
          3、筆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二)綜合能力測試
          1、綜合能力測試時間:2010年7月28日
          上午:8:00-12:30,下午:2:00-6:00。
          綜合能力測試采取說課的方式進行(其中:幼兒教師說課加試基本技能測試)。說課內容為坊子區現行教材,備課時間為30分鐘,說課時間為8分鐘。
          定向考錄職位采取結構化面試。
          綜合能力測試成績在當場測試結束后向應聘人員宣布,按50%的比例計入總成績。
          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確定初錄人員,初錄最后名次出現并列時,錄取筆試成績較高者。總成績及初錄人員在www.fzrs.com坊子人社網)、www.wffzedu.com坊子教育網) 公布。((
          2、綜合能力測試地點另行公布。
          五、體檢
          進 入考察范圍的人員,由坊子區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人社部、衛生部《關于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合格的,由坊子區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抽調人員組成考核小組,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因體檢、考核不合格出現缺額時,經坊子區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可從應聘同職位的其他進入考核范圍的人員中按成績高低依次確定遞補對象,如仍有不合格者,需從其他人員中依次遞補的,應報區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批準。
          六、公示與聘用
            考試、考核工作結束后,將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時間為3天。如發現問題,一經核實即取消應聘人員資格。
            公示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聘用單位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并填寫《事業單位招聘人員登記表》,報區人社局備案,憑《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聘用通知書》辦理有關手續。聘用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根據《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聘用通知書》簽定聘用合同,確定聘用關系。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詢電話:0536-7665339、0536-7600606
           
           
           
           
          坊子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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