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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

          時間:2011-05-30 00:54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根 據《樂山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樂人發[2007]10號)規定及各事業單位用人需求,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 則,市電化教育館等36個市屬事業單位將向社會公開招聘110名工作人員。本次公開招聘為編制內招聘,招聘的人員按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現將有關事項 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2011年7月31日前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和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1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必須在2011年7月31 日之前取得資格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
          二、應聘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符合招聘崗位確定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4、委培、定向應屆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5、在編機關、事業人員,須書面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6、符合《樂山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有關回避的規定。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有其他違反有關規定不適應報考事業單位的。
          三、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詳見附件1)
          四、報名程序及交費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時間為2011年6月10日—6月20日。本次公開招聘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
          (二)報名程序
          1、 選擇崗位。報考者登錄報名網站,認真閱讀本公告或電話咨詢招聘單位,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有關政策規定和有關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自身情況選擇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凡多崗位報考的, 一律取消報考資格。
          2.填 報信息。符合條件的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如實、準確填寫《樂山市2011年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以下簡稱《報考信息 表》)的各項內容。報名時報考者提供的信息必須真實完整。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且責任自負。
          3、上傳照片。報考者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表》后,按網絡提示上傳JPG格式、16—30K左右的近期免冠證件照片。
          4、 報名要求。報考者按照公布的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及要求報名。報考者本人的有效畢業證、學位證及其所填學歷和專業名稱,應與資格條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請勿報名。報名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應該真實完整,任何環節如發現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 承擔。
          報考者網上報名時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聯系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5、報名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負責對報名信息進行資格審查。
          (三)網上繳費
          經審核通過的報考者,須及時按網絡提示進行網上繳費,網上繳費時間截止2011年6月22日24:00時。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 〔2003〕237號文件規定的標準繳納筆試費每科50元。網絡報名審查合格且上傳照片質量合格的報考者未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 棄報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減免考試考務費(含筆試考務費和面試考務費):
          1、 根據《國務院關于在全國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國發〔2007〕19號)、《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意見》(川委發〔2005〕9號)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規定的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報考者;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四川省農村扶貧開發規劃(2001-2010年)的通知>》確定的農村絕對貧困家庭報考者;
          3、因疾病、意外災難等導致一時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難家庭報考者;
          4、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報考者。
          符合上述第1項情形的報考者憑區縣民政部門發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第2、3項情況的報考者憑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 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第4項情況的報考者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當地派出所出具 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辦理減免手續。
          網絡報名成功,通過資格審查且符合公告規定的考務費減免條件的考生,于網絡繳費截止前的工作日內(雙休、節假日除外)到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中心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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