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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2)

          時間:2011-05-30 00:54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0833-2431510,地址:樂山市柏楊東路268號)辦理減免筆試考務費手續。面試考務費在領取面試通知書時辦理減免手續。報考者未在規定 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查且完成網絡交費的考生,于2011年7月4日至8日自行通過四川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
          五、考試及成績公布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采取先筆試后面試的方式進行。考試總成績按100分計算,筆試占總成績的60%,面試占總成績的40%。
          (一)筆試
          筆試由市人社局統一組織,筆試時間:2011年7月9日,地點:見《準考證》,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占筆試成績的40%)與《專業知識》(占筆試成績的60%)。成績滿分各為100分。
          1、筆試開考比例
          崗位招聘數與通過網絡審核且完成網絡交費的報考者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市人社局在征得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后,對招聘崗位和報 考者進行調整。在調整后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招聘崗位將取消,調整后的崗位將于2011年6月27日通過四川人事考試網進行公告。
          2、政策性加分條件
          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等九部門《關于進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有關政策的通知》(川人發〔2007〕16號)等文件規定,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以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且經服務所在地縣以上團委(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報考事業單位的,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每服務滿1周年(截止報名結束時間),筆試總成績(指按比例折合后的筆試成績)加2分。
          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大學生村(社區)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組通〔2010〕4號) 文件規定,2007年以來全省從高校畢業生中統籌選聘到村(社區)任職、并與縣(市、區)人社部門簽訂聘用合同、在村(社區)任職滿兩年以上(截止報名結束時間)、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社區)干部。報考省、市(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每工作滿1周年,筆試總成績(指按比例折合后的筆試成績)加2分, 被縣以上組織人社部門評為優秀的另加3分。
          符合上述加分政策規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則加分,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
          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報考者,須提供服務所在地縣以上團委、人社(事)局、教育局出具的證明(內容包括確為志愿者、所屬項目計劃、服務的單位、協議服務期的 年限、服務期已滿、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服務的年限、經考核合格等)、相關考核材料、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報名成功的報考者,于2011年7月1日下午 17:00前將加分材料交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五樓514室(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聯系電話:0833—2442342)進行加分確認。材料不齊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責任自負。經審查符合加分條件的按規定加分。
          3、筆試成績公布
          筆試折合總成績(筆試折合成績+政策性加分)于2011年7月21日—22日在四川人事考試網上公布,按筆試折合總成績排序,確定面試人員名單。考生如對本人成績有疑意的,可于7月25日—26日到市人社局考試中心申請查分,查分結果于二天后公布。
          (二)面試
          1、面試比例
          根據招聘崗位參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和招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面試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若最后一名進入面試名額出現并列情況,則成績并列人員一并確定為面試人員。 
          2、面試資格審查內容
          1)《報考信息表》2份,請在四川人事考試網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張貼近期免冠證件照;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3) 有效的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2011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參加面試資格審查時,需提供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就讀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 明原件。其最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歷、學位和專業資格條件,以本人畢業時取得的有效畢業證及學位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為準。
          4)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證等證件原件和復印件1份;
          5)招聘崗位要求的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原件1份(工作經歷證明內容須包括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工作單位名稱、工作期限、工作期間從事的具體工作等內容),工作經歷不含學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等經歷。
          6)委培、定向畢業生須出具所在單位書面同意其報考的證明材料原件1份;
          7)機關事業單位中的在職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書面同意其報考的證明材料原件1份;
          8)其他與報考資格相關的材料。
          3、面試資格審查
          面試資格審查的時間、地點于2011年7月28日在樂山人事考試網(http://ls.scpta.gov.cn)上公布,進入面試的報考者應帶齊資料準時到達。7月29日進行替補面試人員資格審查。
          面試資格審查由聘用單位和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審核。如因證明材料不齊、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或未按時參加面試資格審查而產生的名額空額,經市人社部門研究同意后,按筆試折合總成績的高低分數依次等額遞補人員進行面試資格審查。替補后的面試比例仍低于規定比例的,視為有效比例。遞補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參加面試資格審查或因聯系電話不暢通導致不能遞補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視為自行放棄,責任自負。遞補人員名單在樂山人事考試網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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