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縣政府研究同意,并報經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東至縣信息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二、招聘計劃
三、招聘人員資格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工作認真負責,辦事公正,具有較強的團隊協作能力;
(5)身體健康,服從崗位分配,能吃苦耐勞,勤奮敬業。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經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新錄用公務員五年服務期未滿人員,不得招聘。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五、招聘程序及時間安排
縣人社局負責招聘工作指導、監督和管理;縣政府辦履行此次招聘工作的指導和管理職責;縣編辦參與;縣監察局全程監督。
(一)信息發布
東至縣政府網、東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二)報名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
1.報名時間:2011年5月23日至2011年5月29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節假日不休息。
報名地點:東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縣政府二樓207室)
聯系電話:0566—7022345(東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聯系人:孫章如(13856656999) 鄭 平(18956663036)
2.報名時需提供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或學位證書、縣內機關事業單位編內人員報名時須持所在單位(主管部門須驗印)介紹信。(前述材料均須提交原件核對)復印件1份。2張近期1寸免冠照片。2011年應屆畢業生由學校提供就業推薦書。
3.資格審查:報名結束后,由縣政府辦、縣編辦、縣人社局、縣監察局共同對報名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審查,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之比不低于3︰1;達不到上述比例的取消招聘崗位,取消招聘崗位的另行通知。對審查合格的報名人員,由縣政府辦通知領取準考證。
(三)考試
考試分面試和筆試,卷面成績各100分,招聘面試、筆試成績按5:5合成。
1.面試:
(1)考試采取先面試后筆試,參考人數達到3:1時,根據面試成績得分高低,按本招聘方案計劃1︰3的比例入圍參加筆試;若參考人數未達到3:1,為保證考試質量,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筆試。
(2)面試內容:結構化試題,主要測試考生語言表達、邏輯思維、分析問題、解決問題以及創新能力等。
(3)面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載明為準。
2.筆試:
(1)筆試內容為計算機及相近專業基礎知識。
(2)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如參加筆試人員不足3人,應試人員筆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
(四)體檢與考察
根據合成總分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合成分相等的,以面試高分者優先。體檢內容、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執行。
體檢合格者,由縣政府辦會同縣編辦、人社局、監察局進行考察。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崗位空缺以及符合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皖人社發(2010)78號文件規定符合遞補的,按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合成分相等的,以面試高分者優先。)
(五)辦理聘用手續
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雖有舉報經調查不影響招聘的,辦理聘用手續。(如擬聘人員為2011年應屆畢業生,于2011年8月底前持畢業證書原件辦理聘用手續)。逾期不報到的,符合遞補條件的依次遞補。
六、其它
本公告由縣政府辦公室、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負責解釋。
東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東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東至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東至縣監察局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