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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下半年安徽省蚌埠市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公告

          時間:2011-08-29 08:37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根據《關于印發〈蚌埠市2011年下半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方案〉的通知》規定,現就我市2011年下半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11年下半年,我市17家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0名人員(見附件1),全部為編制內招聘。
          二、應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招聘單位規定的其它條件;
          7、“年齡條件”中“30歲以下”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齡計算以此類推)。
          8、工作經歷要求,按足年計算,截止時間為2011年7月31日。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可以累計。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崗位所要求的“相關工作經歷”。
          9、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
          (1)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2)經人社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3)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現役軍人;
          (5)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和研究生。
          應聘人員不得應聘錄用后即構成《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的回避關系的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以下環節依次進行,每個環節要確保政策公開、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應聘人員須自行下載打印并填寫《蚌埠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2、報名時間:2011年9月5日--9月9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3、報名地點:在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人事科報名,具體地址詳見附件3。
          4、應聘人員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4張、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
          符合加分規定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還須在報名時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蓋有原省人事廳或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鋼印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選聘生(“村官”)須提供與縣委組織部簽訂的協議書和服務滿兩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證明,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到市人社局事業科申報加分,按規定程序審核后公共筆試成績增加2分,逾期不予加分。
          招聘崗位有其他條件要求的,須提供相應證件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5、招聘計劃數與各崗位應聘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1:3,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相應減少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數。減少招聘計劃數崗位的應聘人員不得改報其它崗位;取消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由招聘單位通知考生)可在9月13日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需要辦理退費的人員請于9月14日上午8:30--11:30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勝利中路35號)五樓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辦理退費手續。
          6、市人社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和筆試費收據,于9月21日(周三)工作時間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7、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6〕226號文件規定,報名人員按照公共科目筆試每人每科45元交納筆試費用。
          (二)公共科目筆試
          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滿分100分。公共基礎知識》主要內容包括政治、經濟、法律、寫作等相關知識。
          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須憑《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參加考試。筆試成績于9月30日前在蚌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蚌埠人事人才網上公告。
          ()專業測試(面試)
          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規定要求在蚌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蚌埠人事人才網公布經市人社局核準的專業測試方案,根據方案要求的比例確定進入專業測試(面試)的人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最后1名出現同分情況的,一并進入專業測試環節。
          專業測試滿分100分。一般采取專業知識筆試、面試(試講、技能操作)等方式進行,主要考查應聘人員適應崗位專業要求的專業基礎知識、業務素質能力及潛能。
          專業測試全過程要在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專業測試結束后,應當場在紀檢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監督下,即刻合成專業測試成績后簽字封存。
          參加專業測試人數不足規定比例的,專業測試中的各項成績分數均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進入下一個招聘環節。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6〕226號文件規定,收取面試費用每人80元。
          (四)成績合成
          應聘人員最終成績依公共科目筆試成績與專業測試成績合成確定,其中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30%,專業測試成績占70%。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人員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每個招聘崗位按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應聘人員最終成績相同時,依次按專業測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高低順序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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