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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下半年安徽省蚌埠市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公告(2)

          時間:2011-08-29 08:37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體檢由市人社局統一組織,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執行。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崗位的體檢標準,國家有明確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
          事業單位或者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按照規定進行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和復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對其應聘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核實。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在同崗位應聘人員中,按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僅限一次)。
          (六)公示與聘用
          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公示一周。公示無異議的或雖有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程序報市人社局辦理有關手續。在審批聘用時,擬聘用人員因各種原因放棄的,不再進行遞補。
          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人員按照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招聘監督
          為嚴肅考風考紀,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市人社局會同各招聘單位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全過程進行監督,并接受市紀檢監察部門監督、檢查、指導。招聘單位負責人和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凡與應聘人員有親屬關系或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規定回避。
          五、其他事項
          本方案由市人社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52--3125632;考務咨詢電話:0552--2056631;監督舉報電話:0552--2043071。各招聘單位咨詢電話詳見《蚌埠市2011年下半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相關信息,請應聘人員及時登陸蚌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ahbbhrss.gov.cn)、蚌埠市人事人才網(www.bbrsrc.ah.cn)查詢。
          本次招聘考試,市人社局不統一指定教材和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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