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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壽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時間:2011-09-06 07:55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根據原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第6號令)、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關于貫徹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六人社〔2011〕9號)文件精神,經縣編委研究同意,并報經市人社局核準,2011年壽縣事業單位新進人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
            2011年壽縣事業單位計劃公開招聘20名工作人員。(具體見《2011年壽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基本情況一覽表》)。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中專以上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招聘后即構成原人事部6號令規定的回避關系的職位。
            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被辭退的公務員或被開除的公職人員未滿五年的,不得報考。
            四、報名事項
            (一)報名時間:2011年9月16日—18日。
            (二)報名地點:縣人才交流中心。
            (三)報名所需材料: 
            1、屬全日制2011年應屆畢業生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對部分學校尚未頒發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供本人學生證原件和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材料及其復印件。
            2、屬社會人員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等材料及其復印件。
          對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1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1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及其復印件報考。

           


            3、崗位條件要求具備執業資格人員,須提供相應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其復印件,已參加國家統一考試暫未取得執業資格證書的須提供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4、屬“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須提供安徽省大學生“村官”證書或由縣級以上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證明和與縣(區)委組織部簽訂的選聘協議書或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等材料及其復印件。
            以上人員均需填寫《壽縣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報考資格審查表》和《報名、考試誠信承諾書》各一份,并繳納考試費用(筆試費45元/門)、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5張,以及報考崗位具體要求的其它證件資料,有工作單位的應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信。
            考生報名時所提供的證件資料,以及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招聘條件和所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一致,并真實無誤。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招聘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每位報考者限報1個職位,并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五、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在縣人社局指導下,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對通過資格初審并繳納考試費用的,核發《準考證》,報考者于9月22-23日到縣人才交流中心(原報名處)領取《準考證》。報考者持《準考證》、正式有效身份證到指定的考場參加考試。
            應聘同一崗位的需形成競爭,招考崗位計劃數與報考人數比例應不低于1:3。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將取消或核減該招考崗位計劃數。對少數特殊崗位(緊缺專業)確實達不到規定比例,或招聘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層次人員的崗位,經縣人社局批準后可降低比例開考。
            六、考試
            考試分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由縣人社局組織實施。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為兩門合計成績必須達到120分,才能進入下一輪規定程序。
            (一)公共基礎知識考試。《公共基礎知識》考試是每個招聘崗位必考的公共科目,考試內容:常識、判斷推理、資料分析和寫作。滿分為100分。
            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二)專業知識考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業務素質和實際工作能力等,主要是考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專業知識》,考試命題參考普通中專或高校相應層次、相應專業現行通用教材。考試內容: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 專業基礎理論、業務知識和綜合應用能力等,滿分為100分。
            專業筆試時間(與《公共基礎知識》考試同日進行)、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在壽縣人民政府網、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六安人才網(以下簡稱:人社相關網站)公布。
            報考人員中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于筆試結束五天之內,攜帶安徽省大學生“村官”證書或由縣級以上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證明、與縣(區)委組織部簽訂的選聘協議書或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申報加分,按規定程序審核后每門筆試科目成績增加2分,逾期不再補辦。
            (三)成績合成。應聘人員總成績按公共基礎知識與專業考試成績3:7比例合成確定。
            根據招聘單位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的人員名單,并及時在人社相關網站進行公示。因故出現人選缺額的,在同崗位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如在錄取時出現考生總成績同分,以專業知識考試成績高低確定排序;如再出現專業知識考試成績同分,以主觀題得分高低確定排序。
            七、體檢和考察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等規定執行。體檢由縣人社局統一組織,在縣級以上醫院進行。
          考察工作在縣人社局的指導下,由用人單位的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組織實施。主要對考察人選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考察人選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對體檢、考察不合格者,且其后又有符合條件的考生,可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最多可遞補兩次。體檢、考察時間另行通知。
            八、公示與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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