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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陵縣事業單位2012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時間:2012-04-27 00:28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第6號令)和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 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 規范我省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皖教師〔2011〕9號)規定,經縣編委研究決定,2012年南陵縣部分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 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

          二、招聘計劃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09名(其中1名招聘崗位用于定向招聘經我省統一組織選拔、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 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以及中央和外省組織選拔、服務期滿、考核稱職 (合格)的安徽籍“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具體崗位詳見附表)。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學專科及以上畢業生,且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七)各崗位的年齡、專業、學歷等要求見招聘計劃表。
          “年齡條件”中“28周歲以下”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及辦法
          本次招聘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按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驟進行,具體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5月2日至5月8日(節假日正常上班)。
          報名地點:南陵縣人才交流中心(籍山路籍山鎮人民政府對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樓)。
          報名辦法: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崗位要求的其它證件原件和復印件以及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張(考生本 人報名者免交照片,現場電子攝像),并按要求填寫《報名資格審查表》,報考人員屬2012年應屆畢業生的,須提供學生證原件和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 薦表。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考試費用。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筆試費用政策。此類報考人員報名時應同時攜帶下列證明材料:
          1、享受國 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 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2、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 (如戶口簿等)。
          報考人員報名時須真實、準確、有效地提供報考信息,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數的比例應不低于3:1,不足該比例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凡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5月10日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二)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筆試:
          報考教育系統人員筆試科目為《教育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教育綜合知識》主要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規、新課程理論和教師道德修養等相關 知識,《專業知識》主要包括中小學教師應具備的專業知識和綜合運用能力。卷面分均為100分,筆試成績按《教育綜合知識》占40%、《專業知識》占60% 合成。
          其他報考人員筆試科目分別為《綜合知識》或《專業知識》,詳見招聘計劃表。《綜合知識》主要內容包括常識、判斷推理、資料分析和寫作;《專業知識》主要內容包括適應崗位要求的專業實務。卷面分均為100分。
          報考人員須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和繳費發票于518日—519日到南陵縣人才交流中心領取筆試準考證,5月20日參加筆試。
          報考非定向招聘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按規定兌現加分政策。上述人員于2012年5月21日至22日,攜帶相關證明到南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 障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申報加分事宜(聯系電話:6910305)。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 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 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 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2012年服務期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提供證書或省級主管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 人員,在南陵先鋒網、南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南陵人才網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將筆試成績增加2分。
          報考定向招聘崗位“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不再實行加分政策。
          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播音(主持)專業按崗位招聘數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其它崗位按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如最后一名筆試 成績并列則同時進入面試。因自愿放棄面試資格出現入圍面試人選缺額的,按規定時間在同崗位筆試人員中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等額遞補。如實際面試人數少于或等 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面試成績應不低于該招聘崗位當日參加同一面試組面試考生的平均分數。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進入面試程序的人員,交面試費80元(皖價費[2009]118號),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享受減免考試費用政策。
          報考教育系統人員采取試教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業務能力;報考縣文化館藝術專業、縣廣播電視臺播音(主持)專業的應聘人 員,面試主要測試專業水平,測試辦法另行通知。其他人員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處理問題能 力、知識面、儀表氣質及潛能等方面情況。
          播音(主持)專業的報考人員最終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合成;其他報考人員最終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合成。
          (三)體檢、考察
          根據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員,若總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若總成績、筆試成績均相同,則一并進入體檢環節,最終根據考察情況由招聘工作領導組確定擬聘人選。
          體檢在縣外二級甲等以上綜合醫院進行。報考教育系統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執行;其他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 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以及《關于修訂<公務員 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 行)》)等規定執行。
          考察主要是考察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情況。考察工作由用人單位組織實施。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等原因造成缺額的,在同崗位應聘人員中依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四)公示
          體檢、考察都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中國南陵網、南陵先鋒網、南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南陵人才網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天。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在確定擬聘用人選時仍不能提供相關證件原件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聘用人員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報考小學教師的,根據招聘計劃數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低先后確定)的順序,依次由應聘人員選擇單位。

          五、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在南陵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組的領導下,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組織實施,相關部門配合,縣紀檢監察機關全程監督。
          (二)招聘相關信息請登錄南陵先鋒網、南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南陵人才網查詢。
          考務咨詢電話:0553-6910305  6910307  6817951
          監督舉報電話:0553-6823081
          本次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不指定任何教材和復習資料,也不舉辦或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培訓活動。

          招聘計劃及資格審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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