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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安徽省廬江縣招聘中小學、幼兒教師公告

          時間:2011-05-18 12:05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第6號令)和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等規定,經縣編委研究同意,對2011年度我縣中小學校、幼兒園新進教師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和范圍對象
          (一)招聘名額:300名,其中完職中51名、農村小學246名(含廬城鎮農村小學)、縣幼兒園3名,具體招聘崗位詳見附表。
          (二)范圍對象:完職中和農村小學應是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的應、往屆專科及以上未就業畢業生;
          縣幼兒園應是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的應、往屆中專(含幼師)及以上未就業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和職業道德;
          (二)年齡:報考完職中及農村小學的,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以居民身份證為準,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以此類推),碩士及以上畢業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報考縣幼兒園的,年齡在26周歲以下;
          (三)學歷:報考完職中的須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小學的須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報考縣幼兒園的須具有中專及以上學歷;
          (四)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報考各學科應具有與該學科相對應的任教學科教師資格,其中報考完職中的須具有相應學科高中教師資格證,報考小學的須具有相應或相近學科小學及以上層次的教師資格證,報考幼兒園的須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報考心理輔導崗位的還須同時具有心理咨詢師資格證書;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按照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自主擇校、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11年5月26日至6月1日(不含節假日)。
          報名地點:廬江縣教育局。
          報名要求:報名工作按照完職中、農村小學、縣幼兒園三種類型分學科進行,每名畢業生限報考一種類型學校的一個學科,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報名者需提供學歷證書、身份證和教師資格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張,報考心理輔導崗位的還需提供心理咨詢師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考生填寫《報名資格審查表》,經資格審查后發給《準考證》。
          2011年應屆畢業生可持就讀院校畢業證明函(必須注明本人就讀院校、所學專業以及是否取得教師資格及教師資格種類和學科等項內容)報名,考核時須提供報名所需證件原件及個人檔案,不能提供的取消其資格。
          資格審查:縣人社局、教育局和監察局聯合組織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發給《準考證》,報考人員憑《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收費標準:現場報名通過資格審核人員即辦理繳費手續。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6]226號文件規定,筆試費用每人每科45元,面試每人80元(面試入圍人選領取面試通知書時繳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報考人員,憑“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經審核確認后可免交考試費。
          報考完職中地理、音樂、美術、通用技術學科的招聘名額與報考人數比例不低于1:2,其他學科(含縣幼兒園)招聘名額與報考人數比例不低于1:3,不足的,相應減少或取消該學科招聘計劃。被取消招聘學科的原報考人員,可在學科調整信息發布后3日內改報其它符合條件的崗位。
          (二)考試
          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筆試:筆試按學科(不含信息技術、心理輔導和通用技術學科)進行,筆試內容為本學科文化基礎課,完職中考高中知識,農村小學及縣幼兒園考初中知識(幼兒園為語數合卷);信息技術、心理輔導和通用技術學科筆試按專業進行,筆試內容為報考專業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時間均為120分鐘,采取百分制(保留2位小數)。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統考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達到60分(報考地理、音樂、美術、信息技術、心理輔導、通用技術學科的考生成績須達到50分)的應聘人員,方可進入下一輪面試或體檢。
          2.面試
          報考完職中和幼兒園的參加面試;報考農村小學的不組織面試,若某學科入圍人數超過招聘計劃數的,對末位成績相同人員組織面試加試(遞補人選若出現上述情況,以此類推),以此確定該學科入圍人選。
          完職中和幼兒園面試對象按照筆試成績分學科從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確定 (末位成績相同的同為面試人選,下同)。
          面試采取講課方式進行,面試人員根據要求先編寫本學科教案,后現場講課。講課成績評分采取百分制,當場評分、當場亮分(保留2位小數)。講課成績即為面試成績。
          報考完職中和縣幼兒園的,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6:4權重合成計算考試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
          報考農村小學的,筆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加試面試成績不列入考試總成績。 
          筆試、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
          區分不同類型學校,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各學科招聘名額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若考試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高的、學歷高的依次排序(下同)。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等規定。
          體檢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者,在體檢結論公告后的第二天考生本人可以申請復檢,否則視為放棄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申請復檢考生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因體檢不合格缺額的,從所招聘學科報考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即為考核對象。考核參照《安徽省國家公務員考核錄用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由縣人社局、教育局、招聘學校聯合組織實施。因考核不合格缺額,從所招聘學科報考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
          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予以公示,公示時間7天,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發現有不符合條件的人員,查實后取消其聘用資格,缺額的從所招聘學科報考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自主擇校
          對 擬聘用人員公示無異議的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完職中和農村小學按照規定程序組織考生開展自主擇校。自主擇校是指根據考前公布的招聘學校,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由入圍考生分學科自主選擇學校。自主擇校在規定的時間、地點集中進行,本人因特殊情況不能到場的,要書面委托他人代為擇校。報考完 職中和農村小學入圍考生,若考試總成績相同,按學歷高的、畢業時間早的、年齡大的依次排序擇校。對不按時參加自主擇校和不愿擇校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并從所招聘學科報考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自主擇校由縣人社局、縣教育局共同組織。
          (七)聘用
          自主擇校結束后即組織擬聘人員辦理聘用手續。被確定聘用的畢業生由縣教育局統一介紹到任教學校報到,如一周內不報到或報到后不按時上崗,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不再遞補。招聘人員實行聘用制管理,與所在學校簽訂聘用合同,首聘期限3年,試用期1年,試用期內如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負責合同認定,聘用人員憑認定的聘用合同辦理有關手續。
          四、工作監督
          招聘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組織實施,縣監察局全程監督,同時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如有弄虛作假、循私舞弊、泄露機密等行為,一經查實,嚴肅處理,確保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本公告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65-7323819、7338900(縣教育局)
          0565-7312016(縣人社局)
          監督電話:0565-7329642(縣監察局)。
          附:1、廬江縣2011年完職中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章(附表一)
                  2廬江縣2011年農村小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章(附表二)
           
                       廬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廬              
                                  2011 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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