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總成績。對于報考市文廣新局專業技能測試職位的考生,按筆試成績占3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總成績。
(六)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面試成績也相同的,按《專業科目》筆試(或專業技能測試)成績,仍相同的,另行組織考試確定)從高分到低分,按職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并在宿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
體檢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因體檢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現缺額的,在本職位面試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體檢人員中的在職人員在領取體檢通知書時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否則取消其體檢資格。
(七)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按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的考核辦法組織考核。
(八)公示與聘用審批
考核工作結束后,根據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指定網站公示7日。公示結束后3日內,由招聘單位填寫《宿遷市事業單位聘用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辦理人事關系接轉手續。
在考核、公示與聘用審批階段因不符合政策規定被取消考核、聘用資格或考核結果不合格、或考生主動放棄聘用資格而出現缺額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聘用審批結束后,放棄或其他原因出現缺額的,不再進行遞補。
被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
五、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六、本簡章由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27—84359273(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市場處)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527—84353301(宿遷市人事考試中心)
監督電話:0527—84359865(宿遷市紀委派駐市人社局紀檢組)
指定網站:宿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jssq.lss.gov.cn
宿遷人事考試網http://www.sqrsks.com/
宿遷人才網http://www.sqrc.cn/
附:《宿遷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簡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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