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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安徽省涇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時間:2011-05-31 10:28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為進一步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適應我縣社會經濟發展需要,著力引進緊缺專業技術人才,改善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結構,根據縣編委會議研究決定,縣委宣傳部互聯網宣傳管理辦公室等18家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38名工作人員(專業技術和行政管理崗位),其中安排1個崗位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為確保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依據原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第6號令)和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等規定,經研究并報宣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和應聘條件
          (一)招聘計劃
          2011年度涇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38名,招聘崗位等信息將通過數字涇縣(www.ahjx.gov.cn)、涇縣先鋒網(www.xcjxxf.gov.cn)、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jxrs.gov.cn)、涇縣機構編制網(www.ahjxbb.gov.cn)等網站統一發布。考務等其他相關信息將陸續在涇縣先鋒網、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發布。
          (二)招聘對象和應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體條件適應崗位工作需要;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6年6月1日至1993年6月1日期間出生,具體年齡要求見報考崗位資格條件);
          5、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見招聘單位崗位、職數、條件等)。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
          4、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5、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6、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三、招聘崗位、職數、具體條件(詳見附表)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按照發布公告、組織報名和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確定擬聘對象并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步驟進行。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采取現場集中報名方式。時間為2011年6月7日—1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開發交流服務中心(縣行政大樓102室)。
          3、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須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畢業證(2011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社會各類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1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辦理報考資格審查。報名者提供的相關資料不真實,以及2011年畢業生到簽訂聘用合同前未能提供學歷證書原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1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學生和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在職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其中教師須提供由學校和縣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共同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2)報考人員須提交近期一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3張,如實填寫《報名資格審查表》,所有報考人員須填寫誠信承諾書。代報名者還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復印件。每位考生繳納筆試費用每科45元,低保戶家庭報考人員憑低保證、戶口本可免除筆試費用。
          3)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崗位的人員,須提供安徽省大學生“村官”證書或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和與縣(市、區)委組織部簽訂的選聘協議書;或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
          4)報名工作由縣機關事業單位選調、選聘、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統一組織。每人限報考1個崗位,每一崗位經資格審查合格的人數與崗位數達到3:1的比例方可開考,達不到這一比例要求的,原則上將削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減少或取消的崗位將通過網站進行公告,報考崗位被取消的且資格審查已通過的報考人員在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到報名處改報其他職位或辦理退考手續,逾期未辦的視作棄權處理。
          (二)筆試:報考管理崗位的,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職業能力測試》;報考專業技術崗位的,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筆試采用百分制計分法。其中《公共基礎知識》考試內容為:計算機相關內容10分,要求掌握計算機技術和基礎知識;綜合常識60分,涵蓋政治(含時政)、經濟、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縣情等方面;作文30分,作文主要考察其綜合分析和文字表達能力。《專業知識》和《職業能力測試》考試范圍參照《安徽省2011年黨政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考試大綱》(可在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2011年公務員考試專題中查閱),《考試大綱》中未說明的專業知識考試范圍根據崗位所需的業務知識確定,筆試不指定教材。
          筆試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按《公共基礎知識》與《專業知識》(或《職業能力測試》)成績5:5合成。
          考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1年6月25日(6月23-6月24日在原報名點領取準考證)
          上午8:00—9:30《職業能力測試》或《專業知識》;
          上午10:00—12:00《公共基礎知識》。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筆試合成后成績需達到50分及以上的應聘人員,方可進入面試環節。
          (三)面試:面試主要考察應試者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綜合與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等。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和百分制計分法。
          面試人數依同職位筆試人員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與招聘崗位數2∶1的比例確定,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面試;面試人員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面試成績須達到當天考官組所有參加面試人員面試成績的平均數,方可進入體檢和考核。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總成績計算方式:按筆試與面試成績6∶4的比例合成,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五)體檢與考核(含資格復審)
          體檢與考核人數依合成后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聘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若合成總成績相同則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若筆試成績也相同則依照筆試成績中《公共基礎知識》科目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若《公共基礎知識》科目成績也相同的則按照該科目中作文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遞補參照此法)。
          體檢標準和程序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在規定時間內未到達指定地點的視為放棄;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者,在體檢結論公告后的第二天考生本人可以申請復檢,否則視為放棄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申請復檢考生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時間、地點及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考核參照《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執行。重點考察擬聘用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同時對報考資格進行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考核資格。因體檢與考核不合格出現人選缺額的,從同職位面試人員中等額遞補。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六)公示、聘用及試用期:筆、面試及總成績、面試和體檢入圍人員均對外公示3天,擬聘用人員(體檢與考核合格者)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辦理人員聘用報批手續。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2〕35號)和安徽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的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所有聘用人員均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辦理正式聘用手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七)因下列情形導致聘用崗位出現空缺的,可以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依據應聘者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總成績相同時,按前述確定體檢考察人選的辦法處理,遞補只進行一次):
          1、應聘人員體檢、考核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
          2、擬聘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的(簽訂聘用合同之前);
          4、擬聘人員在規定報到時間內不到用人主管部門報到的;
          5、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組織領導和監督、保密工作
          涇縣機關事業單位選調、選聘、招聘工作領導組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領導,領導組辦公室負責招聘工作的具體事務。縣紀檢監察部門對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縣公安、教體部門協助領導組辦公室做好報名、考務等相關工作,縣保密部門對涉及保密的環節進行監督。
          咨詢電話:縣委組織部:0563-5102573;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63-5102637。
          監督電話:縣監察局0563-5102721。
           
           
          涇縣機關事業單位
          選調、選聘、招聘工作領導組
          O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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