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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六安市葉集試驗區事業單位2011年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時間:2011-07-22 08:44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安徽省六安市葉集試驗區事業單位2011年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原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第6號令)、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關于貫徹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六人社〔2011〕9號)文件精神,經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組研究同意,并報六安市人社局批準,現將2011年度葉集試驗區部分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二、招聘計劃
          2011年度葉集試驗區事業單位計劃公開招聘22名工作人員。其中,從相關事業單位安排了1個招聘計劃,用于定向招聘經安徽省統一組織考試、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的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具體詳見《2011年葉集試驗區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一覽表》。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學專科以上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條件;
          (四)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招聘后即構成原人事部6號令規定的回避關系的職位。
          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被辭退的公務員或被開除的公職人員未滿五年的,不得報考。
          四、報名事項
          (一)報名時間:2011年8月6日—9日
          (二)報名地點:中共葉集試驗區工委組織人事部(葉集民強路,區工委(管委)機關大院一樓東側)
          (三)報名者需攜帶的材料:
          1、屬全日制2011年應屆畢業生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證書原件;對部分學校尚未頒發學歷證書的,須提供本人學生證原件和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材料及其復印件。
          2、屬社會人員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證書原件等材料及其復印件。
           

          對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1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1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及其復印件報考。
          3、屬“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須提供安徽省大學生“村官”證書原件或由縣級以上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證明和與縣(區)委組織部簽訂的選聘協議書或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證書原件等材料及其復印件。報考非定向招聘崗位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在報名的同時,須遞交加分申請等材料,經按規定程序審核后,每科筆試成績增加2分。報名結束后不再補辦。
          以上人員均須填寫《葉集試驗區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報考資格審查表》和《報名、考試誠信承諾書》各一份(在報名處領取),并繳納考試費用(筆試費45元/門)、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5張。有工作單位的應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信。

           


          考生報名時所提供的證件資料,以及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招聘條件和所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一致,并真實無誤。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招聘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每位報考者限報1個職位,并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五、資格審查
          資格初審由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負責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對通過資格初審并繳納考試費用的,核發《準考證》,報考者于2011年8月18日—19日到原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報考者持《準考證》、正式有效身份證到指定的考場參加考試。
          應聘同一崗位的需形成競爭,招考崗位計劃數與報考人數比例應不低于1:3。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將取消或核減該招考崗位計劃數。對少數特殊崗位(緊缺專業)確實達不到規定比例,經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組批準后可降低比例開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崗位中,招考崗位計劃數與報考人數比例低于1:3的,將取消招聘計劃。若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原報考人員,在報名結束后兩天內,須按通知要求及時到原報名地點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相關崗位,逾期視為放棄。
          屬農村特困和城鎮低保家庭的報考人員,享受減免筆試考試費用的政策。辦理減免手續時,報考人員需攜帶以下證明材料:農村特困家庭的報考人員,須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須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減免申請人須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六、考試
          考試分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2門,由區組織人事部組織實施。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合計成績必須達到120分,才能進入下一輪規定程序。
          (一)公共基礎知識考試。《公共基礎知識》考試是每個招聘崗位必考的公共科目,考試內容:常識、判斷推理、資料分析和寫作。滿分為100分。
          (二)專業知識考試。根據不同崗位的專業特點,專業知識考試采取專業筆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業務素質和實際工作能力等,滿分為100分。具體詳見《2011年度葉集試驗區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一覽表》。
          專業筆試與《公共基礎知識》考試同日進行。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于筆試十個工作日后在六安市人民政府網、六安市人才網、葉集政府網、葉集先鋒網公布。
          (三)合成總成績。應聘人員總成績按《公共基礎知識》與專業知識考試成績按4:6比例合成確定。
          根據招聘單位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考試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和考核的人員名單,并及時在相關網站進行公示。如出現末位入圍人選總成績相同者,則按筆試成績中《專業知識》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取舍。
          七、體檢與考核

           


          體檢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參照原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人社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等有關規定,由區工委組織人事部統一組織體檢。
          考核工作由區組織人事部負責組織實施。主要對考核人選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考核人選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體檢、考核時間另行通知。
          因下列情形導致聘用崗位出現空缺的,按照考試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1、應聘人員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的;
          4、擬聘人員在規定報到時間內不到用人單位報到的。
          八、聘用與管理
          1、依據考試合成成績和體檢、考核情況,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審定擬錄聘人選名單,并向社會公示7天。
          2、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區工委組織人事部負責對擬聘用人員考核及學歷認證等相關材料進行復審,并按規定辦理審批相關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正式錄取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層次的學歷等證件原件的,取消聘用資格。錄聘文件下發后不能及時到崗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2]35號)和安徽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納入事業編制管理,實行國家統一規定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資福利制度。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九、監督檢查
          本次招聘考試嚴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試工作規則(試行)》及保密、回避等相關規定,堅持客觀、公正、科學、規范的原則,嚴肅考風考紀,嚴格實行考試責任追究制,確保招聘考試公平、公正、規范、有序地進行。
          為增強招聘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落實報考者和社會各界對招聘工作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區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工作實行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對有關工作人員違反招聘原則,不按規定程序操作的行為,要立即制止并責令改正;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嚴肅處理,絕不姑息;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按有關規定給予取消考試資格、宣布考試成績無效、取消錄用資格、通報所在學校或單位等處理;對違反招聘紀律的相關人員,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上述人員中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十、有關事宜
          本《公告》由中共葉集試驗區工委組織人事部負責解釋。
          區事業單位有關招聘規定和考試等相關信息,請考生登陸六安市人民政府網、六安市人才網、葉集政府網、葉集先鋒網查詢。
          本次招聘統一組織的考試,葉集試驗區組織人事部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咨詢電話:0564-2720430
          監督電話:0564-6497160,6499430
           
          附件:
          1、《2011年度葉集試驗區部分事業單位招聘計劃一覽表》
          2、《葉集試驗區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報考資格審查表》、《報名、考試誠信承諾書》
           
           
          中共葉集試驗區工委組織人事部
          201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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