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所屬社團2011年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年度計劃安排,現面向全區公開招聘廳屬社團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競爭、平等、擇優的原則,貫徹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崗位、名額及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有吃苦耐勞,樂于奉獻的敬業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有寧夏常住戶籍人員。
(二)具體崗位和資格條件詳見《寧夏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所屬社團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一覽表》(附后)。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11年8月10日14時30分至2011年8月17日18時30分。
報名地點:寧夏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人事與老干部處
地址:寧夏銀川市興慶區文化西街69號
聯系人:楊茂華
聯系電話:0951-5049271 13995111019
報名時需攜帶以下證件: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獲獎證書、求職簡歷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張,報考崗位要有相關工作經歷,須由曾工作過的單位提供相關工作證明。報名時,將依據應聘崗位的條件,對報考人員資格進行審查。銀川市以外的考生可先將求職簡歷投遞至以下電子郵箱:yyy1215@126.com,相關證明材料考試時審查。報考者所提供的材料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
四、考試時間、地點及考試方式
考試分筆試、面試。筆試、面試擬在2011年8月底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考察及聘用
考試結束后,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按照招聘名額數量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考察的人員。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造成的招聘崗位空缺,可從報考同一崗位的其他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總成績需60分以上)。
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經公示(公示期為7天)無異議者,經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審批后,辦理聘用手續。
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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