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精神,經縣委、縣政府批準,蒙城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崗位和計劃
根據學校崗位空缺情況,計劃招聘教師281名,其中,農村中小學教師32名。招聘崗位分為縣城中學(含電大、職高)、小學、特教學校和農村初中、小學5個類別,具體招聘崗位及名額見《2011年蒙城縣中小學校招聘教師崗位及名額》。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和體檢、公示、審批聘用的程序進行。
四、招聘公告發布
2011年4月19日在蒙城縣人事人才網和蒙城縣教育網上發布招聘公告。
五、招聘條件與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教育事業,具有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專業技能及身體條件。
2、具有與報考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其中,報考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師崗位的非師范類畢業生教師資格證可暫時不作要求。
3、年齡30周歲以下(1981年4月28日以后出生)。
4、我縣財政供給的正式教師不得報考。
5、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不予以聘用的其他情況的人員不得報考。
(二)崗位要求:
1、報考城區中小學(含電大、職高)教師崗位的,必須是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以上(含本科)學歷且具有學士學位。
2、報考特教學校崗位的,要精通手語,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學專科以上(含大學專科)學歷或國民教育序列特殊教育專業中專以上(含中專)學歷。
3、報考農村中小學教師崗位的,必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學專科以上(含大學專科)學歷。
(三)優惠政策:
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符合招聘條件報考的,執行相關的優惠政策。
六、報名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11年4月28日至5月3日18時止。
2、報名地點:蒙城縣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原縣計生服務站三樓——寶塔路92號)
咨詢電話:0558--7638495 0558--7664516。
3、報名程序
⑴報名時須提供下列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身份證、教師資格證。
屬2011年應屆畢業生未頒發畢業證和學位證書的,須提供學生證和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⑵填寫《蒙城縣招聘教師資格審查表》(附后)。
⑶交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同底版照片6張。
⑷報考城區學校的(含莊周職高),每人限報一所學校一個學科,不得多報;報考農村中小學的,每人限報一類一個學科,不得多報。
⑸費用: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按省物價部門審批的收費標準,筆試每人每科40元,計120元,面試每人70元。
報名繳費結束后,經資格審查,招考學校崗位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不足1:3將取消或減少該招考崗位,報考被取消崗位的考生可以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改報崗位時間為5月4日9:00至16:00,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⑹領取準考證的時間:2011年5月7日8:30至18時到報名處領取。
七、資格審查
經縣招聘領導小組對報考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后,發給準考證,報考者憑準考證、身份證參加考試。
報考特教學校崗位的,于5月5日上午8:30到特教學校集中進行手語測試,逾期視為放棄報考,測試合格人員發給準考證。手語測試工作由縣教育局負責,咨詢電話:0558--7638495。
八、考試
(一)筆試
1、時間:2011年5月8日8:30至11:30。
2、地點:見準考證。
3、內容:
⑴形式:筆試采取閉卷形式,總分100分,考試內容為所報崗位應具備的知識和技能,由綜合知識、學科專業知識、教案編寫三部分組成,一份試卷,考試時間3個小時。
①綜合知識部分:內容主要為所報崗位需要掌握的教育類法律法規、教育學和心理學理論及應用,不指定參考資料,占10%
②學科專業知識部分:主要為所報學科《課程標準》、教材、教材教法和學科專業知識等,不指定參考資料,占60%
③教案編寫部分:內容為所報崗位學科教材,不指定教材,占30%。
根據筆試成績,按各崗位招聘計劃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最后一名如有并列成績的,學科專業知識成績高的進入面試,再并列的教案編寫成績高的進入面試。
筆試結束后10天內在蒙城縣人事人才網、蒙城縣教育網公布面試人員名單和成績以及面試的時間、具體辦法。未進入面試考生的考試成績在報名處查詢。需查分的,按高中考查分規定于2011年5月14日到報名處申請查分,逾期不予受理。
(二)面試
面試分數為100分。
面試內容原則為教育教學業務能力考核,形式主要為上課或說課等。
報考城區學校(含莊周職高)面試由招考學校組織,面試的具體方案由學校提出報縣招聘教師領導小組審批,縣招聘領導小組將安排專人到面試現場進行監督。面試的成績由面試組織學校在校務公開欄公示接受監督并報縣招聘教師辦公室。
報考農村中小學教師崗位的由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
因故不能按時參加面試的人員,取消其考試資格,所空名額不再遞補。
九、擇優選拔的方式
由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各校招聘崗位數按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擇優確定擬聘用人選。其中,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為準,再并列的以教案編寫成績為準。
十、考察和體檢
1、考察。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主要對擬聘用人員的應聘資格條件、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
2、體檢。按照《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到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者,本人申請可進行一次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因考察和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遞補。
十一、公示
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將招聘結果在蒙城縣人事人才網、蒙城縣教育網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的,經縣招聘教師領導小組批準,取消其聘用資格,所空名額不再遞補。
十二、聘用和待遇
1、分配。報考縣城學校教師崗位的,由縣人社局和教育局按照招聘人員所報的學校統一分配到學校。報考農村中小學的,根據報考的類別、學科和縣招聘教師領導小組公布的崗位,按綜合成績高低從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選擇崗位,若綜合成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為準,再并列的以教案成績為準。
2、聘用和待遇。新 招聘的人員,通過縣人社局辦理聘用手續,由縣財政發放工資,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后由學校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由學校提出入編申請辦理入編手續;考核不合格的由學校辭退并報縣人社局、教育局、財政局備案。非師范類畢業生報考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師崗位的必須在2013年底前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否則予以辭退。
十三、組織領導和紀律要求
1、組織領導
為加強招聘工作的領導,縣成立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張廷林(縣委副書記、縣紀委書記)
副組長:熊國洪(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胡海鵬(縣委常委、宣傳部長)
彭 靜(縣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
成 員:馬 軍(縣政府辦黨組成員)
王 芳(縣委組織部副部長、人社局局長、編辦主任)
蔡洪光(縣委宣傳部副部長)
荀鳳鳴(縣教育局局長)
許 杰(縣衛生局局長)
黃 欣(縣財政局局長)
鄧五一(縣政法委副書記、縣綜治辦主任)
王 柱(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荀鳳鳴兼辦公室主任。丁濤、解鳳嶺、焦云軒、張旭東為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地點,縣人社局。
2、工作紀律
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要全程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監督。
⑴參加招聘工作人員要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堅持原則,排除干擾,確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⑵凡發現弄虛作假、偽造、涂改有關證件、資料或考試舞弊的,取消其報考和聘用資格。
⑶在招聘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工作失誤或徇私舞弊的,由紀檢監察機關嚴肅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監督電話:0558—7631766(縣長熱線)
0558—7623118(縣人社局)
0558—7623671(縣監察局舉報中心)
十四、本方案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蒙城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蒙城縣招聘教師資格審查表
年 月 日
注:1、本表須認真、如實填寫。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資格。
2、獲獎情況要提供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報考縣城學校(含電大、職高)崗位要填寫學校和學科,報考農村中小學崗位,要填寫類別和學科,不得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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