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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安徽省望江縣部分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公告

          時間:2011-05-05 09:17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2005第6號令),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等規定和工作需要,經縣事業單位選招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報經市人社局核準,現將望江縣2011年度部分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11年度我縣部分事業單位計劃招聘52名工作人員,其中安排3名定向招聘在我縣基層服務期滿2年以上的大學生“村官”和服務期滿的“三支一扶”人員。具體招考崗位、人數、資格條件及要求等見《望江縣2011年度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表》。
          二、報考人員基本條件
          ㈠招聘對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⑴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⑵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⑶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⑷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⑸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報考人員年齡以報名起始時間即5月9日計算周歲,如: “26周歲以下”為“1985年5月 9 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
          ㈡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⑴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⑵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⑶現役軍人;
          ⑷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⑸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⑹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三、招聘工作時間和程序
          招聘工作本著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按照報名及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㈠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工作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時進行資格初審。
          ⒈報名時間:2011年5月9日~5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⒉報名地點:望江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望江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旁)。
          ⒊報名所需材料:
          報名人員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報名資格審查表、三張近期同底兩寸正面免冠照片。報名人員是下列人員的,還需提供其他相關材料:
          ⑴屬全日制2011年應屆畢業生的,須提供學生證原件,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材料;
          ⑵屬社會人員的,須提供畢業證書原件;
          ⑶報考定向崗位的大學生“村官”,須提供《大學生村官證》及望江縣委組織部出具的證明材料;
          ⑷報考定向崗位的“三支一扶”人員,須提供期滿合格證書或望江縣“三支一扶”領導小組出具證明材料;
          ⑸屬在職人員,須提供所在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
          ⒋其他注意事項:
          報考者所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經查實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即按有關規定給予取消相應環節資格等處理。
          每個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和參加考試。
          ⒌資格初審及報名費收取:
          工作人員按擬聘崗位條件規定對報考者的報考資格逐一進行初審,并簽署初審意見。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報名后及時按規定的收費標準和要求繳納考試費用(每科45元)。
          農 村特困大學生和城鎮低保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統考筆試費用的政策。辦理減免手續時,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報考人員,須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出示低保證原件并提供復印件;農村特困家庭的報考人員,須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 (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同時均須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如戶口簿等)。
          ⒍開考比例確定及改報程序:
          報考人數與各招考崗位人數比例應不低于3:1,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核減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數,并于2011年5月14日在望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wjrsj.gov.cn)上公布。
          請各位報考者及時登陸以上網站查詢自己所報崗位是否已經取消。取消的招考崗位的原報考者,可在2011年5月15日18∶00前到望江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不能改報的退還報名費。所報崗位招考人數按規定比例適當核減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
          ⒎筆試《準考證》領取:
          報考者于2011年5月19日~5月20日工作時間內,憑交費收據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到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領取筆試《準考證》。
          ㈡筆試
          公開招聘統一考試由縣事業單位選招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
          筆試時間:2011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科目:根據所報崗位,筆試科目分為《公共基礎知識》一科和《公共基礎知識》與《專業知識》兩科(合卷),滿分均為100分(具體見《望江縣2011年度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表》。《公共基礎知識》的主要內容:常識、判斷推理、資料分析、英語、計算機和寫作。
          報考非定向招聘崗位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于2011年5月19日~20日期間,攜帶安徽省大學生“村官”證書或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與縣(市、區)委組織部簽訂的選聘協議書或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到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申報加分,按規定程序審核后統考筆試成績增加2分,逾期不再補辦。報考定向招聘“望江縣大學生村‘村官’”及“望江縣‘三支一扶’”的人員,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㈢資格復審
          縣 人社局對面試或體檢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時,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以及《準考證存根》和報名時提供的照片、信息等進行認真的比對核驗。凡與報考條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規定證件材料的,或不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取消其參加面試或體檢資格。因取消資格等原因出現入圍人選缺額 的,按規定時間在同崗位筆試達線人員中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等額遞補并進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筆試準考證、畢業生檔案。招考崗位有資格證書要求的,報考人員應提供相關證書原件。其中,報名時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的2011年畢業生,如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可憑學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和有關證件材料辦理資格復審,至2011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在辦理資格復審時,應對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按規定辦理面試繳費手續,并發放面試通知書。面試人員名單在望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布。
          ㈣面試
          面試相關問題由望江縣事業單位選招人員工作領導小組另行確定。
          面試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各崗位按1:2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最后一名如有兩名及以上筆試成績相同的考生,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實際面試人員少于崗位招考計劃面試比例的,面試成績須達到當天該考場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與考察程序。
          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個性特征、崗位適應性以及相關法規掌握情況等。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
          進入面試程序的人員要確保聯系電話的暢通,未能按時參加面試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㈤體檢
          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7:3的權重合成得出總分,分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考指標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如合成分數出現并列情況,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如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者,以年齡小者優先。
          體檢由縣人社局統一組織,在縣級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等規定執行。
          體檢不合格者可申請復檢一次,在收到復檢通知7日內按規定進行復檢,復檢仍不合格,取消應聘資格。
          ㈥考核
          考核由縣人社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考核主要對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進行考察。
          ㈦公示
          根據考核結果,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望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示7日,公示無異議后,辦理聘用手續。            
          四、聘用人員待遇
          根 據國家和省有關文件規定,招聘單位須與新進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事業單位新進工作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入編聘用。聘用人員享受本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聘用人員須服從工作調配并由本人填寫承諾書,保證5年內不要求人事及檔案調動。      
          五、有關事宜
          面試和體檢收費根據相關規定另行收取
          本次招聘的有關信息,陸續在望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發布。
          本《公告》由縣事業單位選招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六、組織領導
          此 次招聘工作在縣委、縣政府領導下,由縣事業單位選招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職,共同做好招聘的具體工作。縣監察局將全程監督,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崗位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在操作過程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相關人員,將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聯系電話:縣人社局            0556—7189307
          監督電話:縣監察局            0556—7171270
          附:《望江縣2011年度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表》
           
                   望江縣事業單位選招人員工作領導小組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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