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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安徽省績溪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時間:2011-05-16 10:17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第6號令)和《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皖人社發〔2010〕78號)文件精神,經研究并報宣城市人社局審核批準,2011年我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29名。為使招聘工作規范有序地進行,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條件
          (一)原則
          1、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原則。
          2、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
          3、18周歲以上(1993年6月1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6年6月1日以后出生);報考農村幼兒教師年齡為30周歲以下(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學歷學位要求為本科(學士)及以上;
          5、適應崗位需要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條件(詳見“2011年績溪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
          2、在讀的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
          4、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5、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6、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二、招聘崗位、人數、專業類別(見“2011年績溪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三、招聘程序、辦法
          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公告、組織報名和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含資格復審)、確定擬聘對象并公示、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等步驟進行。
          (一)招聘的有關信息將通過宣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xcrs.gov.cn)、績溪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cnjx.gov.cn/)、
          績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jixirs.gov.cn/)等網站和媒體發布。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1年5月23日—5月29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2.、報名地點:
          報考教育系統和徽廚技師學院工作人員在縣教體局一樓人事科,聯系電話:0563-8169292。
          報考衛生系統工作人員在縣衛生局C-413(縣行政辦公中心四樓),聯系電話:0563-8162441。
          報考其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縣人社局四樓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績溪縣揚之南路11號),聯系電話:0563-8158071。
          3、報考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
          (1)報名時須如實填寫《績溪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在績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下載,A4紙打印),并簽署“誠信承諾書”。報考教育系統的考生按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費[2006]226號文件規定,每科按45元交納筆試考試費用。
          (2)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張;
          (3)《身份證》(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和參加考試)、《畢業證書》等有效證件的原件與復印件。2011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書的,可憑學校或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學位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1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學位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辦理報考資格審查。報名者提供的相關資料不真實,以及2011年畢業生到2011年9月30日前(報考教育系統的考生需在2011年8月31日前)未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1年應屆畢業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4)屬于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4、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工作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資格初審合格,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放準考證。報考者所提供相關資料和信息若不真實,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后果自負。報名工作結束后,考生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再受理。
          5、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不小于3:1。不足3:1的,取消該崗位或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因減少或取消招聘崗位的原報考人員,可在2011年5月30日-5月31日改報其他符合專業要求的崗位。
          6、在基層服務兩年以上的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員憑大學生“村官”證書、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聯系電話:0563-8158071)申報加分,按規定程序審核后筆試每科成績增加2分,報名期限過后不再受理。
          (三)考試
          考試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考試采取筆試、面試方式進行,筆試與面試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實施,并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1、筆試(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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