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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安徽省宣城中學招聘教師公告

          時間:2011-05-30 00:32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等規定,宣城中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6名財政全額供給事業編制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強烈的敬業精神、高尚的職業道德、現代教育理念;
          4、大學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且具有高中教師資格和從事普通高中教學2年及以上經歷(截止2011年8月31日前)的;應、歷屆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的碩士或博士學位(未畢業的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學歷報考),且具有高中教師資格的;
          5報考者高中教師資格認定的學科與招聘崗位名稱一致,所學專業符合招聘崗位要求。
          6、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93年7月31日前,1976年8月1日后出生);
          7、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8、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招聘計劃和崗位表”)。
          9、凡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經各級人社(事)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二、招聘計劃和崗位

          崗位
          名稱
          所學專業
          備注
          崗位
          名稱
          人數
          所學專業
          備 注
           
          語 文
          3
          中國語言   文 學 類
           
          歷 史
          1
          歷史學類
           
           
          數 學
          1
          數學類
           
          地 理
          3
          地理學類
           
           
          英 語
          2
          英語類
           
          體 育
          1
          體育學類
          田徑專修2年
           
          物 理
          3
          物理學類
           
          心理健康教育
          1
          心理學類
           
           
          生 物
          1
          生物學類
           
          合 計
          16
           
           
           

          三、招聘程序、辦法
          按照發布招聘信息、報名和資格初審、考試、體檢與考核(資格復審)、公示、簽訂聘用合同等程序進行。
          (二)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與地點:報名采取現場集中報名方式,報名時間為2011年6月13日—6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報名地點為宣城中學辦公室(聯系電話:市教體局:0563—3033021;宣城中學:0563—3033050)。逾期不再受理。
          2、所需材料:報考者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高中教師資格證等證書原件和復印件[2011年畢業的碩士及以上學位研究生,須提供學生證、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以及“2011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待發(授)”的書面證明等材料]、從事普通高中教學2年及以上經歷的學校證明、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5張(在編在職教師報考還需提供本人所在學校和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其他在編在職人員需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報考體育學科的還需提供所學專修證明)、報名費90元/人。報名工作結束后,考生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再受理。
          3、報考人員必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4、資格初審:由宣城中學負責,經資格初審合格,發放準考證。
          5、注意事項:
          1)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取消該崗位招聘或相應減少崗位招聘計劃數。因減少或取消招聘崗位的原報考人員,可在6月20日前改報其他符合專業要求的崗位。
          2)報考者所提供的相關資料和信息若不真實,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后果自負(報考者在報名時須填寫相關承諾書)。
          3)2011年畢業的研究生,須在2011年8月10日前提供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三)考試:考試分筆試和面試(教學能力測試)兩部分。
              1、筆試(滿分100分)
              筆試內容:基礎知識(教師法、教育學、心理學占15%)和學科專業基礎知識及教材分析與處理能力(占85%)。
              筆試時間:2011年6月26日 上午9︰00——11︰30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2、面試采取教學能力測試方式(滿分100分)
          教學能力測試人數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與崗位招聘數的3︰1比例確定。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教學能力測試;若等于或少于招聘數的,直接進入教學能力測試。測試內容分為試講和答辯。采取集中備課、臨時抽簽方式確定教學能力測試順序,依次試講和答辯。試講時間25分鐘,答辯時間10分鐘(評委根據課題內容提出2—3個問題),教學能力測試費80元/人。教學能力測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總成績合成:總成績=筆試成績×40%+教學能力測試成績×60%。筆試成績、教學能力測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的法則保留兩位小數。
          (四)體檢與考核
          體檢人數依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與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若同崗位最后一名總成績相同,則依照教學能力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體檢人員(遞補參照此法)。教學能力測試人員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教學能力測試成績須達到當天該考官組所有教學能力測試人員成績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
          1、體檢:按照《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費用考生自理)。若體檢不合格出現人選缺額的,按規定等額遞補。
          2、考核: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核。考核內容為本人師德表現,遵紀守法情況,業務能力及工作實績等。同時要調閱考生的個人檔案,對其報考資格進行復審,若發現報考者所提供的相關資料和信息不真實或考核不合格的,則取消其聘用資格,按規定等額遞補。
          (五)公示
          (六)審批簽定聘用合同
          經公示無異議或反映的問題經查實,不影響招聘的,由用人單位按照有關程序和要求,報市人社局審批。招聘單位與應聘人員須在15日內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享受有關政策規定的待遇。
          四、監督電話:市人社局0563—3026400  市教體局0563—3033005
          五、咨詢電話:市教體局0563—3033021  宣城中學0563—3033050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市教體局負責解釋。電話:0563-303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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