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等規定和實際工作需要,經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報經市人社局核準,現將2011年度樅陽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2、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
3、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共37名。其中:縣林業局鄉鎮林業中心站4名;縣國土局基層分局(所)6名;縣民政局地名辦1名;縣水利局農水所1名、設計室1名;縣審計局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中心3名;縣財政局所屬事業單位12名;縣安監局5名;縣人社局所屬事業單位4名。具體崗位詳見《2011年度樅陽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表》(附表1)。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與工作能力;
5、年齡在28周歲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年齡放寬到35周歲(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
4、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5、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6、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報名及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考察、體檢、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初審
報名工作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
1、報名時間:2011年6月27日—7月1日(5個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
2、報名地點:樅陽縣就業局一樓大廳
3、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時須提供證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兩寸近期免冠正面同底照片3張。報名人員是下列人員的,另須提供下列證件:
①應屆畢業生提供學生證原件或學校有效證明及經學校主管部門簽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②未就業的歷屆畢業生提供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就業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經學校主管部門簽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③已就業的報考人員,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2)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3)報考人員應填寫《2011年樅陽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并在表中簽署“誠信承諾意見”。
4、各用人單位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簽署初審意見,并將審查情況填入《2011年樅陽縣部分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報名匯總表》。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按相關規定到繳費處繳納考試費。考試費按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費[2006]226號文件規定,筆試每科按45元標準收取。
農 村特困大學生和城鎮低保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統考筆試費用的政策。辦理減免手續時,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報考人員, 須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出示低保證原件并提供復印件;農村特困家庭的報考人員,須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 (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同時均須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如戶口簿等)。
5、實際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數比例小于3:1,相應減少該報考崗位的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崗位的招聘(特殊崗位,領導小組同意后,可放寬)。因比例不足而取消招聘的崗位,及時在網上公布。允許該崗位原報考人員改報其它相應崗位。因核減或取消的招聘數(指標)可以調劑到本單位其他招聘崗位。
6、我縣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服務期滿報考人員,提供安徽省大學生“村官”證書或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與縣(市、區)委組織部簽訂的選聘協議書或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報名時向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報名現場)申請加分,按規定程序審核后筆試成績增加2分。逾期不再補辦。服務期未滿考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7、報考人員于7月6日正常工作時間攜帶身份證和繳費單到原報名點領取準考證。
8、報考人員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二)筆試
1、筆試時間:2011年7月7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2、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合卷,滿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礎知識》40分,主要內容:常識(涵蓋政治、經濟、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判斷推理、英語、計算機和寫作。《專業知識》60分,主要內容:詳見《〈專業知識〉筆試內容》(附表2)。
(三)面試
1、面試對象的確定
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3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如入圍最后一名筆試分數相同,均作為并列者進入面試。
2、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內容及分值:面試參照原人事部《國家公務員錄用面試實施辦法》組織實施,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邏輯思維、組織協調、語言表達、臨場應變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進行。分值為100分。
4、面試相關要求,若面試實際人數等于或少于崗位招聘計劃時,考生面試分數須達到該面試組當天實際參加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考察體檢。
(四)考察、體檢
1、考察、體檢對象確定:
(1)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6:4加權計算成績,即筆試、面試成績分別占60%、40%。按招聘的崗位數1:1確定考察、體檢對象。
(2)依據考生總成績,按招聘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考察、體檢對象(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筆試成績中專業知識成績順序高低排序)。
2、考察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等情況。
3、體檢由各招考部門、縣人社局組織實施,縣監察局參與,在縣級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等規定執行。
4、考察、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五、公示與聘用
根據考生的總成績,結合考察、體檢結果從高分到低分,聘用單位集體研究擇優確定擬聘用人選,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向社會公示7天,對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時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否則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合格的,正式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崗位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聘用崗位出現空缺的,可以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依據應聘者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總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筆試成績中專業知識成績順序從高到低排序,遞補只進行一次)。
1、應聘人員考察或體檢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的;
4、擬聘人員在規定報到時間內不到用人主管部門報到的。
七、信息發布
招聘工作有關信息在安慶人才網、樅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各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網站上統一發布。
八、紀律監督
此次招聘工作在縣委、縣政府領導下,由縣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職,共同做好招聘的具體工作。縣監察局將全程監督,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崗位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在操作過程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相關人員,將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政策咨詢:招考單位電話詳見(2011年度樅陽縣部分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計劃表)
監督電話:樅陽縣監察局:0556-2811951
樅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56-2810930
附表1:《2011年度樅陽縣部分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計劃表》
附表2:《〈專業知識〉筆試內容》
樅陽縣部分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附表1:2011年度樅陽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表
附件2:《專業知識》筆試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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