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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當涂縣2011年招聘中小學(含職中)教師公告

          時間:2011-06-30 08:06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根據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和馬鞍山市委組織部、馬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馬鞍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暫行)的通知》(馬人社〔2011〕21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教師隊伍現狀,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并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2011年當涂縣所屬中小學(含職中)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及學科:
          計劃招聘50名。其中完中17名;職教中心3名;初中15名;小學15名。具體招聘學校、學科見附表(初中和小學招聘學校在筆試前公布)。招聘公告將在安徽省人事考試網(www.apta.gov.cn/)、馬鞍山市人事考試網(www.masrsks.cn/)、當涂縣人民政府網(www.dangtu.gov.cn/)、當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ahdtrsj.gov.cn/)、當涂教育局網(www.ahdtjy.net)上統一發布。
          二、招聘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和職業道德,熱愛教育事業。
          2.年齡:符合報考條件人員年齡為35周歲以下(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學歷:報 考當涂一中人員,須具有研究生學歷且具有碩士學位(體育專業學歷為本科且具有學士學位)以及相應的教師資格;報考當涂二中、石橋中學人員,須具有本科學歷且具有學士學位以及相應的教師資格;報考縣職教中心人員,須具有本科學歷且具有學士學位;報考初中、小學人員,須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以及相應的教師資格。 以上學歷均為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學歷。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員不得報考:(1)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人員;(2)受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人員;(3)在人事考試中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人員;(4)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招聘程序
          采取考試和考察相結合的辦法,按照報名與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自主擇校、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1年7月6日至10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2.報名地點:當涂縣教育局(姑孰鎮太白路東段、職教中心院內)。
          3. 報名需提供以下證件: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歷屆生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應屆生提供《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原件)和所在高校出具的證明函(必須注明本人就讀院校、所學專業、學歷層次、是否師范類以及是否取得教師資格及教師資格種類和學科等內容);本人近 期正面一寸同底免冠照片4張。符 合加分條件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員,還須提供安徽省大學生“村官”證書或由縣級以上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證明、與縣(市、區)委組織部簽訂的選 聘協議書或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招聘 崗位所需的其他相應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考生填寫《報名資格審查表》,并作書面誠信承諾。所提供的證件如有弄虛作假,取消報名或考試、錄用資格。
          4.每人限報完中、職中、初中、小學四個學段中的一個學段一個學科;報考學段和學科與所持教師資格證一致(報考職中教師崗位不作要求)。
          每個學科的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比例不低于3:1,低于3:1比例的相應減少或取消該學科招聘計劃(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7月12日上午8:00—11:30在縣教育局4樓會議室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逾期不予改報)。
          5.收費標準: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6〕226號文件規定,筆試費每人每科45元,面試費每人80元。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報考人員,憑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經審核確認后可以免交考試費。
          6.資格審查:縣人社局、教育局和監察局聯合組織進行,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發給《準考證》。領證時間:2011年7月17日;地點:縣教育局。報考人員憑《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一經發現與招聘條件不符,隨時取消考試應聘資格。
          (二)考試
          初中和小學采取筆試方式,高中和職中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筆試
          時間:2011年7月18日上午9∶00—11∶30(高中、職中:9∶00—11∶00);
          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內容:
          1) 公共知識:教育學、心理學基本知識;
          2) 專業知識:
          報考高中學科以我縣高中現行使用的普通高中相應學科教材為主,報考職中學科以我縣職中現行使用的中職類相應學科教材為主。
          報考小學和初中英語學科以我縣現行使用的初中英語教材為主,小學和初中信息技術、音樂、美術、體育學科以我縣現行使用的初中和高中相應學科教材為主,初中生物、歷史、地理學科以我縣現行使用的初中相應教材為主。報考美術學科考生自帶素描工具。
          3)教案設計:
          報考初中、小學學科人員考此內容,命題范圍分別為報考初中、小學對應學科教材。
          筆試成績滿分150分。初中和小學筆試科目《公共知識·專業知識·教案設計》,分值按2:6:2比例設置;高中和職中筆試科目《公共知識·專業知識》,分值按1:2比例設置。
          2.面試
          1)面試形式、內容:采取撰寫說課稿與說課形式。主要測試教育教學能力(使用教材同前,自備)。現場撰寫說課稿后抽簽確定說課順序,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2)面試對象:面試對象按筆試成績分學科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筆試成績相同的,按專業知識成績高低排序,成績仍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低于60分(按百分制折算)不得參加面試。不足規定比例按實際筆試入圍人數面試,面試人員成績須達到或超過所在面試組當天實際參加面試人員面試成績的平均分,否則不予進入體檢與考察。
          3)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加分:持證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服務期滿人員筆試成績在按百分制折算后加2分。
          4.考試總成績:
          高中和職中筆試成績(按百分制折算)與面試成績按6:4的比例合成,分值保留2位小數,從高分到低分排序;若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高低排序。初中和小學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成績相同的,按專業知識成績高低排序,仍相同的按教案設計成績高低排序。
          (三)體檢
          根據合成后的總成績按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規定和規程執行,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體檢公告后的第二天考生本人可以申請復檢,否則視為放棄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申請復檢考生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四)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即為考察對象。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招聘崗位要求,采取查閱檔案,走訪考核對象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等方式進行,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德、遵紀守法、工作表現(學習成績)等,并對其報名資格條件進一步進行復審。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當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ahdtrsj.gov.cn/)、當涂教育局網(www.ahdtjy.net)上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六)自主擇校
          對擬聘用人員公示無異議的,按所報學校類別(完中、職中、初中、小學)、學科分數高低順序在規定時間內集中由考生本人自主擇校。不按時參加自主擇校和不愿擇校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七)聘用
          招聘人員實行人事代理制,與招聘學校簽訂3年期《聘用合同書》,縣人才交流中心鑒證。憑《聘用合同書》辦理相關手續,享受正式教師同等待遇。人事代理期間不得流動,3年后通過考核按選招人數90%的比例辦理正式入編手續。
          因下列情況導致招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在擬聘人員審批前報到后一周內按折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在所報學段學科內依次一次性遞補。
          1.應聘人員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用人員自愿放棄(含不按規定參加面試、體檢、辦理有關手續)的。
          四、組織領導
          2011年公開招聘教師工作由縣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縣監察局全程監督,同時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咨詢電話:0555-6711427(縣人社局);
          0555-6748020、6748031(縣教育局);
          監督電話:0555-6732303(縣紀委信訪室)
          0555-6748028(縣教育局監審股)。
          五、其他
          當涂縣中小學(含職中)教師公開招聘工作各個環節的相關信息,將按照程序和規定陸續在當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ahdtrsj.gov.cn/)、當涂教育局網(www.ahdtjy.net)上公布,報考人員應及時查詢。
          本公告由縣人社局、教育局負責解釋。
                  
           
                         
                                當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當涂縣教育局
                                                 二0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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