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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區2011年招聘中、小學教師公告

          時間:2011-07-21 09:26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區2011年招聘中、小學教師公告
           
           
          根據原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第6號令)、省 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關于 貫徹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六人社〔2011〕9號)和區委辦2011年6月 13日第五號會議紀要《關于全區教育工作協調會議紀要》精神,經區政府同意,并報經市人社局批準,由區人社局面向社會、統一組織開展2011年度裕安區公 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二、招聘計劃
              2011年度裕安區計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共90名,其中初中教師30名,小學教師50名,幼兒教師10名。詳見《2011年度裕安區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基本情況一覽表》。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學專科以上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國家承認的專科及以上學歷,并具備相應的專業學科教師資格;
              (四)年齡在30周歲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招聘后即構成原人事部6號令規定的回避關系的職位。
          不 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被辭退的公務員或被開除的公職人員未滿五年的,不得報考。
              四、報名事項    (一)報名時間:2011年7月29日—2011年8月1日
              (二)報名地點:裕安區教育局(地點:將軍路中段)                 
              (三)報名者需攜帶的材料:
              1、屬全日制2011年應屆畢業生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對部分學校尚未頒發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供本人學生證原件和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材料及其復印件。
              2、屬社會人員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等材料及其復印件。
              對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1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1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 單”,及有關證件材料及其復印件報考。
              3、屬“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須提供安徽省大學生“村官”證書或由縣級以上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證明和與縣(區)委組織部簽訂的選聘協議書或全國“三支一 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 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等材料及其復印件。
              以上人員均需填寫《裕安區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報考資格審查表》和《報名、考試誠信承諾書》各一份(可從六安人才網、裕安區教育網上下載,也可在報名處領取),并繳納考試費用(筆試費45元/門,計2門共90元)、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5張,以及報考崗位具體要求的其它證件資料,有工作單位的應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信。
              考生報名時所提供的證件資料,以及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招聘條件和所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一致,并真實無誤。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招聘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每位報考者限報1個職位,并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五、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資格審查由區監察、人社、教育局組成的資格審查小組審查。對通過資格初審并繳納考試費用的,核發《準考證》,報考者于8月13-14日到區教育局領取《準考證》。報考者持《準考證》、正式有效身份證到指定的考場參加考試。
              應聘同一崗位的需形成競爭,招考崗位計劃數與報考人數比例應不低于1:3。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將取消或核減該招考崗位計劃數。對少數特殊崗位(緊缺專業)確實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經區人社局批準后可降低比例開考。

           


              六、考試    (一)筆試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兩門合計成績必須達到120分,面試最低分數必須達到65分,才能進入下一輪規定程序。
              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筆試考公共知識和專業知識兩部分。公共知識考教育法律法規和新世紀教師素養。教育法律法規包括《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公共知識滿分100分,權重占30%,考試時間90分鐘。專業知識考初中、小學、幼兒園教育專業的《教育學》和《心理 學》,專業知識滿分100分(教育學、心理學各占50%),權重占70%,考試時間 120分鐘。
              考試時間定于8月15日,考試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結束后,在六安市人民政府網、六安人才網、裕安政府網、六安教育網、裕安教育網公布筆試成績。
              (二)面試(試講)
              1、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報考小學、幼兒園老師崗位的考生入圍名單,根據崗位計劃及考生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照1:3比例確定。考試內容: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邏輯思維與綜合分析能力、計劃與組織協調能力,以及語言表達能力等,面試時間為15分鐘,滿分為100分。
           

              2、采取試講方式的,報考初中教師崗位的考生入圍名單,根據崗位計劃及考生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照1:3比例確定。考試內容:主要采取專業試講(課堂授 課)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專業基礎知識、業務水平、綜合素質及實際應用能力等,試講時間為30分鐘,滿分100分。
              面試人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筆試入圍人數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具體面試(試講)時間另行通知。
              崗位招聘計劃數與進入專業知識考試人員比例未達到1:3的,面試(試講)成績以該招聘單位當日參加同一種類面試方式考生的平均分數,確定該崗位面試的最低分數線,對面試成績未達到以上規定分數線的考生,不得進入體檢、考核程序。
              (三)合成總成績
              應聘人員總成績按筆試與面試成績合成確定。初中教師總成績合成:筆試和專業試講成績按6:4比例合成;小學、幼兒園教師總成績合成:筆試和結構化面試按7:3比例合成。
              以合成總成績確定考試名次,按崗位設置數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并及時在相關網站進行公示。
              如在錄取時出現考生總成績同分,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排序;如筆試成績相同,以專業知識筆試成績高低確定排序;如專業知識成績相同,以《教育學》內容要素得分高低確定排序。
              因故出現人選缺額的,在同崗位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七、體檢與考核    體檢須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參照原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公 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人社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 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等有 關規定,由區人社局統一組織體檢。
              考核工作在區人社局的指導下,由用人單位的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組織實施。主要對考核人選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考核人選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對體檢、考核不合格者,且其后又有符合條件的考生,可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最多可遞補兩次。體檢、考核時間另行通知。
              八、聘用與管理    1、按照崗位設置1:1的比例,根據考試成績,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將結合個人志愿(每人可填2個平行志愿和是否服從分配志愿),按高分到低分順 序從體檢、考核合格者中擇優選聘,并且分配到崗位設置鄉鎮。被選聘人員經公示一周無異議后,方可辦理聘用手續。對公示有異議經審查核實不符合條件者和不服從分配者不予錄用。出現缺額時,從符合條件的考生中,按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遞補,最多可遞補兩次。
           

              2、凡被選聘人員,一律到設崗學校工作,實行全員聘用合同制,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全同,工資納入區財政供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九、招聘經費
              招聘工作所需經費,按招聘人數由用人單位分擔。考試收費標準按省財政廳、省物價局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執行。
              十、監督檢查    本次招聘考試嚴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試工作規則(試行)》及保密、回避等相關規定,堅持客觀、公正、科學、規范的原則,嚴肅考風考紀,嚴格實行考試責任追究制,確保招聘考試公平、公正、規范、有序地進行。
              為增強招聘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落實報考者和社會各界對招聘工作的知情權和監督權,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工作實行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對有關工作人員違反招聘原則,不按規定程序操作的行為,要立即制止并責令改正;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嚴肅處理,絕不姑息;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按有關規定給予 取消考試資格、宣布考試成績無效、取消錄用資格、通報所在學校或單位等處理;對違反招聘紀律的相關人員,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上述人員中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十一、有關事宜    本《公告》由區人社局負責解釋。
              各招聘單位招聘情況、聯系電話詳見《裕安區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基本情況一覽表》。
              本次招聘統一組織的考試,裕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咨詢電話:0564-3236216 0564-3235061
              監督電話:0564-3301670
              附件:
              1、  裕安區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基本情況一覽表.doc
              2
          、  裕安區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報考資格審查表.xls      
              3
          、  2011年六安市裕安區招聘農村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考試考生誠信承諾書.doc        
                                                  
           
                                                               裕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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