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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蚌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駐區征繳監察辦事處2011年招聘人員公

          時間:2011-08-17 06:40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蚌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駐區征繳監察辦事處2011年招聘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充實駐區征繳監察辦事處隊伍,經市編委同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1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2、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3、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人社局”)組織,采取集中報名和筆試、面試(職業能力測試)、健康體檢、考察政審、發布錄用公告、簽定聘用合同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要求
          (一)駐區征繳監察辦事處(全額撥款事業單位)職員8名。
          1、專業要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金融財會、法學、機電工程及其他工程類專業。
          2、其它要求:年齡28歲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國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學歷,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通過計算機2級以上考試,須是本市生源的高校畢業生和戶籍屬本市(含市屬三縣)的人員。由于駐區征繳監察辦事處主要工作在鄉村開展農村社會保險征繳監察,大量工作面向農村,故招聘4名男性、4名女性。
          (二)駐區征繳監察辦事處(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其他工作人員2名。
          專業不限,年齡28歲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國民教育系列大專以上學歷,須是本市生源的畢業生和戶籍屬本市(含市屬三縣)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應聘人員須自行下載打印并填寫《蚌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駐區征繳監察辦事處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2、報名時間:2011年8月17日—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3、報名地點:蚌埠市勞動大廈附4樓會議室(勝利中路35號)。
          4、應聘人員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4張、戶口簿、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計算機2級以上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
          5、市人社局人事教育科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和筆試費收據,于8月24日至25日到報名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
          (二)筆試
          1、每1個崗位報名者需達5人及以上方可開考,不足5人,則相應減少招聘人數。
          2、筆試卷面滿分100分,主要考核公共管理等基礎知識(占30%,參考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綜合知識》)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相關知識(占70%)。
          3、筆試時間:8月27日(周六),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須憑《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參加考試。
          4、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職業能力測試人員)名單將于8月31日在蚌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蚌埠市人事人才網公告。
          5、根據皖價【2009】118號文件收費標準,筆試考試費45元。
          (三)面試(職業能力測試)
          1、對駐區征繳監察辦事處職員崗位,根據筆試成績,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對駐區征繳監察辦事處其他工作人員,根據筆試成績,按1:3的比例進入職業能力測試,測試分為面試和計算機實際操作,其中面試占70%,計算機實際操作占30%。
          2、參加面試(職業能力測試)人員請于9月1日至9月2日,到市人社局人事教育科(勝利中路35號5樓)領取面試(職業能力測試)通知單。
          3、面試(職業能力測試)時間:9月3日。
          4、根據皖價【2009】118號文件收費標準,收取面試費80元。
          (四)成績合成
          在綜合成績中,筆試和面試(職業能力測試)各占50%。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時,以面試(職業能力測試)成績高者為先。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人員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每個招聘崗位按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體檢由市人社局人事教育科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規程執行。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按照規定進行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和復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對其應聘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核實。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及其他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依次遞補。
          (六)公示與聘用
          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公示一周。公示無異議的或雖有反映但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四、其他事項
          本方案由市人社局人事教育科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2045485

           

          201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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