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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證券考試《基礎知識》基礎講義(7)

          發布時間:2010-06-12 18:30   來源:證券從業資格考試基礎知識 查看:打印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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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銀行招聘考試備考資料

            第三章 債 券
            大綱要求:
            掌握債券的定義、票面要素、特征、分類;熟悉債券與股票的異同點;熟悉債券的基本性質與影響債券期限和利率的主要因素;熟悉各類債券的概念與特點。
            掌握政府債券的定義、性質和特征;掌握國債的分類;熟悉我國國債的發行概況、我國國債的品種、特點和區別;了解地方債券的發行主體、分類方法以及現階段不允許地方政府發債的原因;熟悉國庫券、赤字國債、建設國債、特種國債、實物國債、貨幣國債、記賬式國債、憑證式國債、儲蓄國債的概念;熟悉我國特別國債的發行目的和發行情況;了解銀行間債券市場的主要債券品種。
            掌握金融債券、公司債券和企業債券的定義和分類;掌握我國公司債券的管理規定;熟悉我國企業債的管理規定;熟悉我國金融債券的品種和發行概況;熟悉各種公司債券的含義。
            掌握國際債券的定義和特征,掌握外國債券和歐洲債券的概念、特點,了解我國國際債券的發行概況;了解揚基債券、武士債券、熊貓債券等外國債券;了解龍債券和龍債券市場;了解亞洲債券市場。
            第一節 債券的特征與類型
            一、債券的定義和特征
            (一)債券的定義
            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是社會各類經濟主體為籌集資金而向債券投資者出具的、承諾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并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上規定資金借貸的權責關系主要有三點:第一,所借貸貨幣的數額;第二借款時間;第三,在借貸時間內應有的補償或代價是多少(即債券的利息)。
            債券包含四個方面的含義:第一,發行人是借入資金的經濟主體;第二,投資者是出借資金的經濟主體;第三,發行人需要在一定時期付息還本;第四,債券反映了發行者和投資者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而且是這一關系的法律憑證。
            債券的基本性質
            1.債券屬于有價證券。首先,債券反映和代表一定的價值。其次,債券與其代表的權利聯系在一起。
            2.債券是一種虛擬資本。
            3.債券是債權的表現。
            (二)債券的票面要素
            1.債券的票面價值。債券的票面價值是債券票面標明的貨幣價值,是債券發行人承諾在債券到期日償還給債券持有人的金額。
            債券的票面價值要標明的內容主要有:要標明幣種,要確定票面的金額。票面金額大小不同,可以適應不同的投資對象,同時也會產生不同的發行成本。票面金額定得較小,有利于小額投資者,購買持有者分布面廣,但債券本身的印刷及發行工作量大,費用可能較高;票面金額定得較大,有利于少數大額投資者認購,且印刷費用等也會相應減少,但使小額投資者無法參與。因此,債券票面金額的確定也要根據債券的發行對象、市場資金供給情況及債券發行費用等因素綜合考慮。
            2.債券的到期期限。債券到期期限是指債券從發行之日起至償清本息之日止的時間,也是債券發行人承諾改選合同義務的全部時間。
            決定償還期限的主要因素:資金使用方向、市場利率變化、債券變現能力。
            3.債券的票面利率
            影響票面利率的因素:
            第一,借貸資金市場利率水平。
            第二,籌資者的資信。
            第三,債券期限長短。
            4.債券發行者名稱
            這一要素指明了該債券的債務主體。
            需要說明的是,以上4個要素雖然是債券票面的基本要素,但它們并非一定在債券票面上印制出來。在許多情況下,債券發行者是以公布條例或公告形式向社會公開宣布某債券的期限與利率。此外,債券票面上有時還包含一些其他要素,如,分期償還、選擇權、附有贖回選擇權、附有出售選擇權、附有可轉換條款、附有交換條款、附有新股認購條款等等。
            (三)債券的特征
            1.償還性。償還性是指債券有規定的償還期限,債務人必須按期向債權人支付利息和償還本金。例外,曾有國家發行過無期公債或永久性公債。這種公債無固定償還期。持券者不能要求政府清償,只能按期取息。
            2.流動性。是指債券持有人可按需要和市場的實際狀況,靈活地轉讓債券,以提前收回本金和實現投資收益。
            3.安全性。
            債券投資不能收回的兩種情況:
            第一,債務人不履行債務,即債務人不能按時足額履行約定的利息支付或者償還本金。
            第二,流通市場風險,即債券在市場上轉讓時因價格下跌而承受損失。
            4.收益性。
            在實際經濟活動中,債券收益可以表現為兩種形式:一種是利息收入,即債權人在持有債券期間按約定的條件分期、分次取得利息或者到期一次取得利息;另一種是資本損益,即債權人到期收回的本金與買入債券或中途賣出債券與買入債券之間的價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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